第七十六回[第2頁/共11頁]
話冇說完,君璃已道:“媽媽,你的確冤枉晴雪了,是產生了一些不測,以是我才弄得這般狼狽,我們且先回屋去,讓人打水來我梳洗一下,再換件衣裳,我再細細與媽媽道來。”一麵說,一麵衝談媽媽使了個眼色,表示眼下不是說話的好機會。
就衝她那混不吝的性子,他便不能讓她搬出去,她對本身這個父親可冇多少敬愛,對君家的名聲也冇多少看重,萬一到時候她“一個不慎”說漏了嘴,將此番楊氏母女一開端本是籌算害她,誰曉得到頭來卻反而害人害己之事說與了旁人曉得,――就算本日去赴宴的人已多少猜出了本相,可旁人猜想的本相,與經她之口說出去的本相,畢竟是兩個觀點,他如何能冒這個險?到時候禦史本來隻是參他“家宅不寧”的,隻怕也要上升到“容不下原配嫡女”的高度了!
因命晴雪:“明兒一早你便去見歐陽總櫃,讓他設法安排兩個奪目且有技藝的人快馬加鞭去書院,隱在暗處庇護大少爺,務需求保住大少爺安然無事但又不能被他發明,聽明白了嗎?”但願她這一番安排永久派不上用處。
談媽媽是見過族長夫人不止一次的,聽完君璃的話,想著以族長夫人的性子,冇準兒她曉得此番之過後,還真有能夠在打楊氏母女三十大板的同時,將自家蜜斯也打三十大板,就像蜜斯說的那樣‘傷敵一千,自損也一千’,那難道相稱於楊氏母女底子冇有遭到任何獎懲?
每屆的新科舉人新科進士都是唐僧肉,不曉得有多少人家等著招其為乘龍快婿,乾嗎要屈就本身一個頂著二嫁名頭的女人?君璃這回都懶得再翻白眼了,直接命晴雪:“去給我取文房四寶來,我給玨弟寫封信,把本日之事奉告他,明兒一早讓歐陽總櫃派我們的人快馬加鞭送去,也好讓貳內心有個底,免得不謹慎著了甚麼人的道兒!”
有了前次在楊繼昌之事上的自作主張,乃至被君伯恭蕭瑟那麼多日子,最後更是一不謹慎便將多出個庶子或庶女的先例在,楊氏該當會接收經驗,不敢再隨便觸君老頭兒的黴頭。連她這個才與君老頭兒相處不過幾次的人都看得出,後者是個節製欲極強,說一不二的人,又如何能容忍楊氏揹著他有本身的謹慎思,還一而再再而三的應戰他的權威,且還是以形成了難以挽回的極其卑劣的結果,幾近就要讓他名利雙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