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7 忠誠於君[第2頁/共3頁]
“上陽郡主上官雲瀟,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奏為奸相竊操國柄,外藩贖亂朝綱,伏瀝愚憂,仰祈聖鑒事:臣聞萬乘之尊,威權不移於群小;九重之遂,聰明不蔽於簽任。嘜鎷灞癹曉故欲治天下,必先擇人。欲擇人才,必先正心。欲正其心,必先清君側。
2、左丞相
“臣覺得,郡主……一針見血,這奏摺非常的符合……”
他們又豈能坐視不睬?
“朕乃容氏嫡子,承嗣丕基。自親政一來,法紀法度,用人行政,因循悠忽,輕易目前。乃至國治未臻,民生得逞。諸位臣子,或曆世竭忠,或累年效力,朕企圖虛己延納,於用人之際,務求其德與己,卻頻頻未能隨才器使,導致才調高者不能見用。”
世人相視,似已震驚。
事理很簡樸,誰都會說,但是上官雲瀟這般大刀闊斧的,當著幾十位大臣的麵寫出來,無疑是慎重的宣佈,她忠於本身。
3、太尉
上官雲瀟這一封“清君側”的奏摺,無疑顯現了她果斷的態度——闊彆外戚,擁戴天子。
官名。春秋末齊景公置左、右相各一人。戰國時秦武王始置左、右丞相各一人。秦同一後,仍以丞相為百官之長,有兩人時,分為擺佈,以右為上。西漢惠帝、高後時亦有擺佈丞相,文帝後隻置丞相一人。北齊、北周也有擺佈丞相。唐武後曾改尚書擺佈仆射為文昌擺佈相。玄宗開元時又改擺佈仆射為擺佈丞相,但不睬政事,並不是宰相。天寶時仍規複仆射原名。而改侍中為左相,中書令為右相,後亦複古。南宋、元及明洪武十三年(1380)前,都有擺佈丞相,為在朝的真宰相。
1、雲瀟寫的“奏摺”摘自《第一美女傳》,此乃古典豔情小說,未滿十八歲者不宜瀏覽哈~~
“臣,費恪,誓死儘忠聖上!”
官名。秦置,掌全*政,與丞相、禦史大夫並列。西漢前期同。武帝建元二年(公元前139)省。元狩四年(前119)以大司馬名重置。東漢建武二十七年(51),改大司馬為太尉,為三公之一。魏、晉、南北朝期間,除北周不置外,均為三公官,普通無實權。隋、唐、北宋亦為三公。宋政和二年(1112),改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以太尉為武官最高官階。風俗上又為對武官的尊稱。元今後廢。
“臣等,誓死儘忠聖上!”
此微臣才伏草茅之時,固夙夜不忘,思得陳一時之愚,以報皇恩於萬一也。今陛下不棄鄙陋,側臣請阮,目睹權臣僭竊,不敢不以窺管之見,謬為越禮之談。
上官雲瀟在旁淡笑。她早就瞧出,世民氣機都已活絡起來,因而輕斂衣衫,盈盈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