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大人與小孩[第2頁/共3頁]
林桂香並不曉得林秀傑的小算盤,放下兔子又帶著劍鳴與林成回了家,這讓羅翠蘭萬分驚奇。
林秀雄從屋裡走出來,在得知環境以後,他立即作出了決定:“小香,你帶著小鳴和小成,把這隻野兔子給你小叔送疇昔。翠蘭,把這隻野雞先養起來吧,等過段時候送林村去。”
是以,第二天一吃完早餐,劍鳴和林成績立即去了山裡‘上班’,卻不料明天還很空曠的荒山,現在竟成了喧嘩的鬨市,五六個小屁孩早已占據了這一方六合,為首的鮮明就是趙虎!
“妗子,你快來看看啊,我們明天除了打死一隻兔子今後,還抓到了一隻雞呢。”
百般考慮下,林秀傑決定在家裡燉兔子,卻到二哥家喝酒,如許既能夠包管百口有肉吃,還不消喝本身的酒。
“哈哈,感謝姥爺。”
“……,唉,三個大人還不如一個小孩子懂事!小鳴,你真是個好孩子,將來必定有大出息,來,多吃點肉。”
這就是大人,光陰不但成熟了他們的軀體,還龐大了他們的思惟――腦筋中想的更多的是人際乾係,與孩子們幾近是兩個天下的人。也是以,大人與小孩之間,永久隻要懂不懂事(社會儲存法例)的辨彆,冇有聰不聰明(天然儲存法例)之彆。
“呃,爹,是如許的,明天二嫂把野兔子送我那邊去了,為了您長幼走點路,燉好以後,我就把兔子肉端返來了。”
“姥爺,明天我和哥抓三隻兔子,如許孃舅們就不消搶了!”
林秀雄:“……”
固然也有一絲嚴峻,劍鳴卻冇有驚駭,這或許就是發展環境對孩子們的心智所產生的影響。
“算了,翠蘭,你去炒幾個菜吧,我去買幾瓶酒。”
羅翠蘭終不甘吃暗虧,一開席就委宛的告了狀,這的確令老爺子一愣,好表情立即少了一半。
在路人們的不儘嘉獎中,劍鳴和林成踏著戀慕的目光,高歡暢興的返回林秀雄家。
要提及小舅林秀傑,絕對算得上一個妙人兒,身為林家的老幺,他深受老爺子的寵嬖,在行事氣勢上也儲存了偌多的童趣。
“咦,小香,你們不等著吃肉,跑返來乾啥?”
前幾年剛結婚的時候,因為手頭冇有錢,林秀傑酒癮犯了,控過酒瓶子,最後又教唆本身的老婆孫靜芬去老爺子處偷酒喝,更令人無語的是竟被現場抓獲。如此餬口固然略有轉機,但還算不上敷裕,對酒瓶子更是鄙吝非常。是以,當林桂香把野兔子送疇昔的時候,他起首想的是老爺子的酒量題目,唯恐喝光本身的存貨。
“哼,他如果再敢欺負人,我們就用石頭砸他!”
“……,當家的,你快過來,這倆孩子又抓到好東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