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死神[第2頁/共5頁]
這起案子也是與邊君亦有關的滅亡案件中,最像真正不測的一起。起首,邊君凡是否走到那裡都帶著女兒這一點,邊君亦冇法節製,母性的本能讓一個新媽媽會好好的照顧本身的孩子,邊君凡將孩子留在車裡邊這件事,根基上能夠以為是偶爾產生的小概率事件,也就是說不測成分要多一些;其次,邊君凡如果更擔憂女兒一點,在錢包丟了以後,她能夠不買這些東西直接歸去找女兒,她會把女兒仍然在車裡這件事情忘記,是任何其彆人都擺佈不了的;最後,獨一可疑的,就是邊君凡如何丟掉錢包這件事,超市現在遍及漫衍於各大中小都會,結賬普通都隻是在門口,裡邊需求付錢的處所比較少,起碼買肉是絕對不需求提早付錢的,那麼邊君凡的錢包為甚麼會丟在肉攤四周呢?她那天進超市的時候,錢包是好好地裝在褲兜裡的,她那天穿的褲子,冇有彆的特性,就是兜大,按事理來講不會那麼剛巧能夠從阿誰小小的裂縫內裡掉出來,被人偷掉的話,再找返來也不成能裡邊的錢一分冇少。
兩年前,一樣是隆冬時節,邊君凡開車拉著弟弟和女兒來超市購物,停好車後邊君凡抱起女兒,跟弟弟一起在超市裡約莫逛了一個小時,出來的時候大包小包拎了滿手,然後一行人回到車上,放好東西,邊君凡安設好女兒在前麵的嬰兒座椅上坐下,籌辦開車拜彆。然後她俄然想起來,本身需求的幾件東西冇有買齊,又想返回一趟超市。據她當時說,因為買的東西中包含一個給女兒公用的澡盆,重量不輕,她怕一小我拿不動,是以叫著弟弟一塊返回超市,又想著買的東西數量未幾,用時應當不會太長,她剛把女兒在嬰兒車上綁好,用過嬰兒車的都應當曉得,綁的時候很費事,解的時候也輕鬆不到哪兒去,一綁一鬆,耗時太多,她想著本身一會就會出來了,是以隻拉著弟弟鎖了車門,小跑著向超市而去,將女兒放在了車上。
火是他親手放的,包管這一場大火能夠燒潔淨統統他曾經在阿誰女孩的宿舍裡留下的陳跡,連同她的生命一起,從這個天下上消逝,一樣的,他失利的汙點也就不存在了。
這類事他做得輕車熟路,乃至於連最後驚駭的情感都冇有了,以他的高智商,想要騙過差人,易如反掌。他曉得他應當分開了,但是平生第一次,他想要近間隔察看一下本身的佳構,一次又一次殺人,一次又一次能夠迴避警方的打擊製裁,他的自傲心空前收縮,他信賴以他的假裝,以及演出天稟,能夠包管在任何人麵前都天衣無縫。
他開端愛上一次又一次充當彆人生命主宰的機遇,他就像一個活生生的死神,高舉著鐮刀,收割著他以為必必要死的生命,任何人都不能違揹他,不能與他掠取其彆人的存眷,更不能叛變他,不然他們就隻要死路一條。他的生射中,隻要他本身可覺得我獨尊,其彆人都是烘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