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犯罪心理:罪與罰 - 血淋淋的真相

血淋淋的真相[第1頁/共5頁]

第三起案子,產生在四月中旬。死者應常樂,男,四十歲,無業。未婚,在一次外出用飯回家的路上,被當街刺死。偶合的是。作案過程被街邊的一部atm機全程拍了下來,凶手彷彿是臨時起意殺人。先與應長樂擦肩而過,以後俄然返回,拿刀刺嚮應常樂胸口數次,致其當場滅亡,搶走他的手機和錢包敏捷逃離現場。

他們覺得留下我一條命,我會對他們戴德戴德,但是如許屈辱的活著還不如死了潔淨!他們會為他們所做的統統支出代價,哪怕我辦不到也要將他們的罪過公之於眾!

近期失落人丁中,冇有找出特性符合的人,c市公安局在電視台公佈了認屍啟迪,加派人手訪問c市統統的大型魚缸發賣店,這麼大個魚缸淺顯人普通不會采辦,更不要說一次性采辦三個了,應當能發明凶手的蛛絲馬跡。

為甚麼會有人對一個七歲的小女孩做出禽獸不如的事情?阿誰時候我還太小,不明白小然為甚麼會渾身是血,瞪大眼睛死不瞑目。

事發時已是深夜十一點半,路上行人希少,冇有目睹證人。凶手穿戴一件連帽衣,粉飾住了本身的臉部,atm機冇能拍下凶手的長相。這起案件如何看都像是隨機殺人,警方調查了一段時候終究不了了之。

恰是這名男人的交代,將以上四起案件聯絡了起來。

三具屍身滿身****,被側放在魚缸內。早已經臉孔全非。魚缸中的液體也不是淺顯的水,而是濃度很高的氫氧化鈉溶液。這類溶液具有較強的腐蝕性,三具屍身臉孔全非成如許。大多數應當是拜它所賜。

我這輩子算是毀,我殺了人,我承認,死對我來講,並不成怕,如果臨死之前,能替小然和我本身報仇雪恥,彆無所求了。

現場被嚴格的節製起來。刑警和法醫很快趕到,盛裝屍身的魚缸,都是長兩米,高70公分。寬30公分的尺寸,這類魚缸市道上並不罕見。多用於集會室,門廳等背景牆裝潢,能夠嵌入牆壁裡。

以下為男人手寫證詞:

因為腐蝕性溶液的影響,法醫冇法判定三名男人的詳細滅亡時候,麵貌和指紋等能夠判定身份的心機特性也消逝殆儘。隻能大抵判定出三名死者的骨齡、身高以及根基身形特性。

這名男人是個啞巴,受教誨程度看起來並不算很高,因為那份手寫的證詞錯彆字百出,還異化著拚音。就是這份證詞,字字泣血,聞著悲傷,見者墮淚,他艱钜地儲存了下來,隻為了讓如此的委曲明白於天下。

彆的一夥人渣,他們毀了小然,也想殺我。割了我的舌頭打斷我的腿還不敷,看到我頭上凸起下去的那塊處所了嗎?這是一塊石頭砸出來的。我曾經失憶了近八年的時候,比來看到了我的仇敵,纔想起曾經的統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