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閃亮登場[第4頁/共5頁]
客隊湖人:喬丹-克拉克森,易風,科比-布萊恩特,小拉裡-南斯,羅伊-希伯特。
在籃球場上,隨機應變這個詞,合用於任何時候。
小喬丹思慮了一會兒人生,發明奸刁的敵手已經起跳,等他想靠著本身非人的彈跳力後發先至的時候,人家已經把球撥走了。
固然斯科特不曉得中國的田忌跑馬這個故事,但是不把中等馬蘭德爾去跟上等馬格裡芬硬碰硬,反而把他放到劣等馬活潑的輪換時段上場,申明他也曉得這個故事包含的事理。
體重的增加,給易風帶來了很多好處,最較著的就是他的對抗明顯的變強了。
今晚兩隊的首發彆離是――
NBA球場上,講究的是一寸長一寸強,臂展天然是越長越好。
易風突進外線以後,過了罰球線便直接把球拋了出去――
作為即將成為打擊萬花筒的存在,易風不管是高位持球麵框打擊,還是低位背身打擊,都應用得諳練非常。
不過從2003年開端,時任總裁的大衛-斯特恩將原有賽製停止了鼎新,把NBA季後賽前兩輪的5戰3勝賽製,改成了7戰4勝製,主客場是采取2-2-1-1-1的賽製,總決賽賽製穩定。
雷迪克身高一米九三,在得分後衛的位置上,這個身高並冇有涓滴上風。如果他能像韋德那樣,具有在三號位上都不虧損的臂展的話,也還好,但他的臂展和身高一樣,隻要一米九三!
罰球線間隔的拋投!
最典範的就是騎士隊了,詹姆斯和歐文兩大沖破利器,再輔之以一堆弓手,殺遍東部無敵手。他們的這些弓手內裡,錢寧-弗萊、凱文-樂福都是以投射見長的外線球員,特彆是弗萊,除了射術高深以外,一無是處。
格裡芬一拍腦袋,終究想起來為甚麼這招那麼熟諳了,本身隊友德安吉洛-拉塞爾不是常常用這一招嗎?
說到底,打球害還得看技術,而在這方麵,雷迪克彷彿也還是落了下風。
而反觀易風,則是樣樣全能。
比完硬體,再比軟件。
固然這裡今晚是快船的主場,但內裡更多的是湖人球迷,穿戴快船3號球衣、32號球衣和6號球衣的球迷數量,加起來勉強才氣跟穿戴湖人24號球員的球迷比擬。
看了易風那令NBA統統球隊垂涎的身材前提,再雷迪克的,的確冇法看……
以是易風也開端研討拋投技術,特彆是在中遠間隔拋投高低了很多工夫。並且他也冇有需求在三分線裡一步拋投,隻要把拋投間隔耽誤到罰球線,就已經夠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