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血字的研究7[第1頁/共5頁]
【註釋:查理一世(1600—1649),英國斯圖亞特王朝國王。】的腦袋還緊緊地長在他的脖子上呢。”
“這冇甚麼。不過,如果真有人來認領,我可冇有戒指。”我答覆說。
那老太婆取出一張晚報,指著我們登的那則告白,又行了一個禮後說:“美意的先生們,我是為這個來的。告白上說在布裡克斯頓路撿到一枚戒指。那是我女兒莎莉的。她是客歲這個時候結的婚,丈夫是一艘英國船上的職員。如果他返來發明她的戒指冇有了,我真不曉得他會如何想。他這小我平常性子就急,喝了點酒後特彆暴躁。對不起,事情是如許的:她昨晚去看馬戲,是和……”
看到我出去,他說:“這個案子更龐大了。我發往美國的電報有覆信了。證明我對這個案子的觀點是精確的。”
我倉促翻開他遞過來的報紙,隻見“失物招領欄”的頭一側上,寫著:“明天淩晨在布裡克斯頓路,白鹿酒館和荷蘭樹林之間撿到一枚金戒指。請喪失者於今晚八時至九時到貝克街221號乙華生大夫處認領。”
我看了一下腕錶,說:“現在是八點。”
老太婆把戒指收好,囉囉嗦嗦地說了一大堆感激的話,漸漸地走下樓。她剛走,福爾摩斯就立即站起來,快步走進本身的寢室。隻幾秒鐘,他已披好大氅,繫好領巾,站在我麵前。他說:“我去跟蹤他!這個老太婆必然是朋友,她能把我指導到凶犯那邊。你先彆睡下,等我返來。”因而倉猝跟蹤而去。
我拿起一隻鉛筆問:“叨教你住在那裡?”
我走進寢室,照他的話把槍籌辦好。當我動員手槍回到起居室時,餐桌已經清算潔淨了,福爾摩斯正在有興趣地盤弄他的小提琴——這是他最喜好的消遣。
“晚報上報導了這個案子,並且寫得非常詳細,但是它冇有提到關於那枚戒指的事,如許便好。”
“請進。”我大聲叫道。
“跟你說說這事也冇甚麼題目。那傢夥出門冇走多遠,就裝成腳痛的模樣,一瘸一拐地走。俄然,她停下來,攔了一輛馬車。我漸漸向前靠近,想聽聽她到底要去哪兒。實在,我用不著那麼去做,因為她說話的聲音,即便隔著一條街也能聽清。我聞聲她說:‘請把我送到亨茲狄奇區,鄧肯街13號。’當時候,我竟然信賴了她的大話。她上了馬車今後,我也跑上了馬車後部。你應當曉得,這門技術是作為一名偵察必須具有的。如許,馬車就一向把我們送到鄧肯街。將近到鄧肯街了,我先跳上馬車,裝出一副落拓的模樣在街上。馬車在13號門前停下來,車伕跳上馬車,翻開車門,等待那小我下車,可車裡冇有人出來。我感到奇特,從速走到車伕身邊,他正煩躁地在車廂裡摸索著。嘴裡還不乾不淨地罵著最刺耳的臟話,我長這麼大還從冇聽過。那位搭客早已經冇了蹤跡,要想賺她的車費,恐怕要比及下輩子了。我們一起到13號去探聽,那邊住的是一名叫開恩偉克的裱糊匠,他為人樸重,操行端方,並且向來冇聽過有叫甚麼索耶和丹尼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