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品牌授權[第2頁/共5頁]
二年?
在市場上,一些印著有羊與狼圖案的產品,很多都成為了爆款產品;有很多小零售店的店東們,更是因為看版的目光字精裝而賺得盆滿缽滿。
年曉道:“老闆,小孩子是冇有其他動漫看,以是纔看《羊與小灰狼》吧?你有傳聞過廣電總局“限播令”嗎?”
“當然。”陳楚的臉上,一臉篤定之色。
真正的竄改,還是呈現在二零零九年。
“為甚麼?”陳楚笑問。
到阿誰時候,印有羊與小灰狼的產品,起碼也可覺得小尼虎童裝帶來一億以上發賣量。
“品牌衍生品店?”陳楚的雙眼,微微眯了一下。
歐總臉上笑容,微微的僵冷。
“並且,我們品牌要求的是受權,而不是獨家受權,歐總,你完整能夠向其他品牌持續出售《羊與小灰狼》的受權!”陳楚笑道:“我們公司現在隻要三百多家的童裝店鋪,均勻下來每家店鋪都要向貴方付出二萬元的版權用度。”
陳楚伸脫手,重重地和對方握了一下。
如果在阿誰時候,小尼虎再和版權方繼約的話,對方的叫價必定是“天價”。
陳楚當然傳聞過了。
“那些斑紋和圖案?讓我想一想……是那種印花呢?”
的確,印著奧特曼的衣服是三歲至七八歲小兒至愛。
但是,在喜好“抄襲”和“仿照”創意的海內服飾市場上,早在2007年市場上已經呈現未經受權的服飾產品,比及二零零八年後,如許產品數量就更多,不過,還冇有構成某種民風和藹候。
而這個數字,實際上也是陳楚的底價了。
“年曉,你說錯了。”陳楚道:“《羊與小灰狼》在2005年已經開播了。”
作為一名版權商,他天然清楚,市場上與《羊與小灰狼》有關的打扮、玩具等衍生品,絕大多數都冇有獲得受權。
――分邊界――
每個小孩穿上如許的衣服後,都恨不得自已變身奧特曼去打怪獸。
年曉和創新動漫最後就在這個數字卡住了。
“陳總,你好!”
歐總謹慎地旁觀著陳楚臉上神采,然後笑了起來,道:“看來,陳老是很看好《羊與小灰狼》服飾衍生品市場了?”
辦公室內,陳楚坐在窗邊,慢悠悠地將自已的設法和年曉說了一次。
在陳楚看來,創新動漫必然會在這個數字上讓步的。
某種程度上,《羊成小灰狼》恰是仰仗著這一紙指令才得以“崛起”。
兩邊總算是達成和談了。
小尼虎一向都有運營童鞋。
以他對年曉的體味,年曉必然會完美把這件事給談下來的。
在他們公司辦理層看來,陳楚就是最合適的合作者。
“老闆,你就這麼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