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二章 執行,死刑[第4頁/共4頁]
吳銘建曉得本身這個叔叔的脾氣,他不好再說甚麼了,他身為吳家家主,也確切不能秉公枉法,特彆這件事,鳳凰的確是犯下了極刑,他冇法包庇鳳凰,以是,他歎了口氣,就坐了下來。本就受了重傷,渾身寂然的他,現在看起來更加落魄了!
現在的大長老,已有八十多歲的高齡,他的年紀很大,思惟很呆板,他最正視的就是吳家家規,鳳凰冒犯了家規,就是不成寬恕,他和幾大長老共同決定的事,也不成竄改。鳳凰,必然得死!
法律長熟行中的這把刀,是一種劣等靈器,名為流光刀,刀刃鋒利非常,有著吹毛斷髮,削鐵如泥,殺人不沾血的服從,這也算是吳家的法律兵器,就如同包彼蒼的狗頭鍘一樣,專門用來斬殺犯人的,並且,還是當堂履行!
鳳凰的心,在現在已經麻痹了,這個成果,是她早已推測的,從麵具男打贏吳銘建開端,鳳凰就曉得,明天本身難逃家法。
訊斷今後,大長老就對著跪在地上的鳳凰問道:“鳳凰,你對這判罰,可有甚麼好說的?”
大長老一雙鷹目盯向了吳銘建,不悅道:“銘建啊,你是不是更胡塗了,你當我吳家的家法是安排嗎?我們吳家能有明天,靠的就是嚴明的家法,國有國法,家有家規,這是永久穩定的定律,鳳凰犯了大錯,她就應當死,誰也不要再為她討情了,不然家法服侍!”
大長老一聽,立即說道:“那好,老五,馬上對鳳凰履行極刑!”
在山北省,中州吳家,上河雲家,這兩個大師族向來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各自相安無事的,多年來兩家未產生過任何牴觸衝突。但是,正所謂一山不容二虎,兩隻老虎同處一省,天然會互看不紮眼,以是即便大要乾係敦睦,實際上,兩家的隔閡始終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