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一章:匿名征婚[第1頁/共4頁]
最後,翠萍竟然將我告上了法庭,告我犯有重婚罪,並且要乞降我平分海灣鋼鐵的股權!這件事情,鬨得是滿城風雨,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為甚麼那些大富豪們仳離的都很少?他們不是不想離,說白了,是離不起。一旦仳離,就要平分財產,誰離的起?除非女方主動要求仳離。
叢大海奉告這些美女們,這位老闆是百億財主,想找一名能給他生兒子的美眉為妻,在冇有生孩子之前,隻能先保持戀人乾係,每月和老闆約會一到兩次,其他時候都是自在的,但酬謝卻很豐富,一年的酬謝是一百萬,能夠預付五十萬,如果能為老闆生個兒子,能夠加付二百萬,並能夠考慮和老闆結婚,如果生個女兒,加付一百萬,女兒留下,但不能和老闆結婚,如果不能生孩子,則到期兩邊主動消弭條約,當然,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必必要通過dna鑒定。在條約期間內,女方不得和其他男人來往,女方不得扣問老闆的姓名及其他環境,女方要嚴守奧妙,如果保密將承擔嚴峻結果等等。
你曉得這小我是誰嗎?我奉告你,她就是翠萍!而她之以是把兒子送過來,她是另有目標的!
叢大海笑著說,老闆,我的意義是,到外埠,用匿名的體例,公佈征婚告白,和招聘者簽訂條約,在生孩子之前,保持戀人乾係,生了孩子,如果能生個兒子。便能夠和她結婚,生個女兒,留下女兒。拿錢走人,不生孩子。給錢走人。
我是隔著玻璃遴選的。這類玻璃,我能夠看到那些美女,美女們卻看不到我。
也就是說,有十二名美女能夠隨時供我享用了。
這件事情在天下引發了顫動。各路小報記者紛繁湧上門來,試圖看望這個跨國老闆奧秘人物到底是誰。但因為大海的嘴巴很緊,以是,那些小報記者們始終也冇有搞清楚這個雇用貼身餬口秘書的大佬的實在身份。
和於婷婷仳離以後,我成了鑽石王老五了!一個火急的題目就擺在了我的麵前,誰給我傳宗接代?
就在我為能夠生個兒子而大費周折的時候,有人卻把兒子送到了我的跟前,這大大的出乎我的料想!
我需求兒子,我火急的需求一個能夠擔當我的財產的兒子!
我和我這些戀人們約會的時候,我直奔主題,完事以後,就走人。偶然候,我會當天夜裡又飛回海灣,歸正我有本身的飛機,來往非常便利。
叢大海問我是否必須是處女?春秋是否有求?
有十二名美女同意簽訂和談,畢竟,一百萬,對於這些女孩子來講,有著龐大的引誘力,但是,也有人對此不感冒,有八名美女回絕簽訂和談,她們驚駭這是一個圈套。
於婷婷如果不是被我捉姦在床,她能那麼等閒的和我仳離?她曉得我的總財產應當是幾百個億了,這些財產大多數是我和她婚姻存續期間的產,她完整能夠要求平分,但是,因為她心虛,她隻好拿走了幾億就了事,不過,這對她來講,也是值得的,和我結婚幾年,她就變成一個億萬富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