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 法律援助(中)[第3頁/共4頁]
而柯慶東及保險公司在麵對社會壓力之時,更加要證明他們實在冇做錯甚麼,他們不是不想賠錢。而是不曉得應當陪給誰?福利院又不是死者的法定受益人,冇資格獲得賠款啊!
福利院天然是分歧意,兩邊幾次協商,談不攏,吵了無數次架,到最後還是冇法達成和談,到厥後,兩邊都有些負氣的意義,已經不是為錢而爭了,是為“形象”而爭了,有人將此事捅到媒體上,人們從憐憫弱者解纜,都以為柯慶東也好,保險公司也好,應當賠錢給福利院的。
“那當然。”那位法律參謀道,“該賠的,我們保險公司一分錢也不會少賠。”
張琪拿到這個案子。不敢等閒表態。隻說要向有關方麵谘詢。
對於福利院這個案子,胡晨陽也作了些體味,有了本身的判定,然後,親身給中院院善於大華打了電話:“於院長,福利院阿誰案子,有人告到我這裡來了,請你過問一下,請你們慎重考慮弱勢群體的合法訴求。一個孤苦伶仃,在福利院餬口了50多年的人,福利院當然是她的家,也是她的親人,她滅亡今後,所留下的財產,她應當獲得的補償,當然應當全數由福利院擔當,說實話,我很不明白,一審為甚麼會疏忽這個根基的事理?”
幾十年來,李愛梅的衣食住行、生養死葬及統統民事行動,都由福利院賣力。
實在,大師都承認,徐副主任的話不是冇有事理。
死者李愛梅,57歲,先本性雙手殘疾,自小被父母拋棄,後被人送到鄖都會福利院收養,畢生未婚,無後代,也不曉得其是否另有其他親人。
“好,”胡晨陽道,“於院長,我擔憂,如果你們中院保持原判,人家不平,還會向省裡反應,會通過查察院抗訴,也能夠跑到市委、市當局來肇事,事情會越搞越大。”
成果,福利院不但冇拿到補償款,還要承擔本案的訴訟用度。
“不會就好。”
徐副主任一笑:“小王,討回公道,那隻是道義上的,現在觸及到經濟好處了,福利院有冇有資格作為擔當人,這個還真找不到法律根據。實在,這個案子如何判,全在法院了,現在的關頭是,一審已經輸了,這個難度就大了。如果二審顛覆一審,那意味著一審判錯了,,這個很難了。”
市裡的訊息媒體也獲得告訴,來了很多記者。
訊斷書下來後,福利院問狀師如何辦?這時。那位狀師也泄氣了,表示說:“人家搞定了法院,算了吧。”
福利院禮聘的狀師信心滿滿地以為:這場官司必贏。這也促使福利院下決計跟柯慶東及保險公司打這場官司。
幾天後,市中院公開審理福利院案件,福利院來了一夥白叟,有的還相互攙扶著,他們是來給張琪助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