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下)[第2頁/共4頁]
有人怕甘書記,江維新卻不如何怕,他是省報(固然是小報)的記者,並不歸市裡管。
“好,呂警官是個熱情腸,嗬嗬,我很情願交你這個朋友。”
江維新點點頭:“呂警官說得也有事理。但是,現在畢竟是法製社會,以錢代法,或者說,花了錢便能夠清閒法外,這個不可吧?”
得知方可軍佳耦情願私了,呂警官很歡暢,當即跟甘峻聯絡上了。
方可軍老婆塗小紅卻對峙不肯讓記者拍照,讓江維新感覺非常遺憾。
《贛粵工人報》附屬省總工會,但實在早已經是自大盈虧的一家小報,都是些工會構造訂閱,發行量很小,記者的日子也不好過,采訪寫稿的任務並不重,平時的首要任務就是傾銷報紙,拉告白援助,或者是跑一些企業單位,設法替一些想為本企業或本人臉上貼金的單位或人做些鼓吹。
江維新道:“呂警官,甘峻打人,就這麼‘私了’了,怕是會留下後患啊。”
呂警官道:“人傷得確切很重,醫藥費就得2、三萬元,傷筋動骨一百天,出了院恐怕還得療養半年,加上營養費。誤工費,七七八八,加起來,十萬元是不能少的。”
“不會。我會搞個調劑書,隻要他具名了,就冇事了。”
“十萬未幾啦,”呂警官道,“這件事真要搞到底。你們幾小我恐怕都要出來。”
“那好。呂警官,事情辦成了。我會酬謝你的。”
一禮拜後,《贛粵工人報》還真登載了江維新采寫的報導,題目叫《“的士”司機深夜捱打,家道困難無法“私了”》,文中作了必然的“技術措置”,打人者隻說是某市某帶領的兒子,也冇提“私了”的詳細金額。
江維新40歲了。個子肥大,而呂警官中等身材。偏胖,二人站在一起,讓人感覺不是一個級彆的。
方可軍的老婆叫塗小紅,本來是冷凍廠的工人,現在也已經下崗了,這些年,為了生存,販過菜,擺過生果攤子,現在,又在幫人家做鐘點工,一家人就希冀方可軍贏利,現在,方可軍被打成如許,悲傷難過之餘,最擔憂的還是經濟,家裡還揹著一身的債呢,如何還?
“哦,江記者。你好。我們見個麵吧?我請你用飯?”
二人先是說了些無關緊急的話,漸漸切入正題。
呂警官的副科夢還冇實現,恰是關頭時候,他可不想出甚麼題目。
呂警官道:“那,江記者,你以為應當如何辦呢?已經結案了啊。”
江維新道:“呂警官說的,我也瞭解。不過,我在采訪過程中,也聽到了很多‘的士’司機的話,他們對甘峻的這類做法,非常憤恚!他們說,撞了人家的車,還要打人,還把人家的肋骨都打斷二根,這另有冇有國法?就因為他是市委帶領的兒子,便可覺得非作歹、清閒法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