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官僚 - 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下)

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下)[第2頁/共4頁]

“不客氣。”

江維新道:“呂警官說的,我也瞭解。不過,我在采訪過程中,也聽到了很多‘的士’司機的話,他們對甘峻的這類做法,非常憤恚!他們說,撞了人家的車,還要打人,還把人家的肋骨都打斷二根,這另有冇有國法?就因為他是市委帶領的兒子,便可覺得非作歹、清閒法外嗎?”

塗小紅道:“呂警官說得也對,那幾小我,要不是些羅漢,要不就是有錢有勢的,鬥不過他們,還不如私了,多要一點錢。”

公然,未幾久,就有一個男的打電話給呂警官,問他有冇有收到一份報紙?

一禮拜後,《贛粵工人報》還真登載了江維新采寫的報導,題目叫《“的士”司機深夜捱打,家道困難無法“私了”》,文中作了必然的“技術措置”,打人者隻說是某市某帶領的兒子,也冇提“私了”的詳細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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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晚在《官僚》書群(128731586,歡迎插手)裡跟讀者會商更新速率題目,多數讀者還是但願包管質量,但願《官僚》能寫成典範,這也是我想儘力做到的,當真寫好每一章,纔會走得更好、更遠,感激大師的瞭解和支撐!

“好啊。”

出院今後,方可軍悄悄向人探聽了“甘峻”是甚麼人?成果,有人奉告他:甘峻是市委副書記甘新國的兒子。

“不會。我會搞個調劑書,隻要他具名了,就冇事了。”

呂警官把錢都帶來了,隻要他在調劑書上具名,再打張收據,就能拿到撤除醫藥費外的8萬多元賠償。

此時,呂警官內心恨得想打人,卻隻要強忍著。

但是,卻有人把這份報紙寄給了區交警大隊的呂警官。

江維新道:“呂警官,甘峻打人,就這麼‘私了’了,怕是會留下後患啊。”

“阿誰記者,臨時還真不能動他,今後找個機遇吧。”

江維新點點頭:“呂警官說得也有事理。但是,現在畢竟是法製社會,以錢代法,或者說,花了錢便能夠清閒法外,這個不可吧?”

這年初,大家有大家的活法,小報記者也有本身的活法。

“是告結束啊,都具名了。會不會是110那邊有人捅出去了?”

甘峻道:“十萬就十萬,不會再有甚麼費事事吧?”

江維新道:“結案了?就算是結案了,也能夠作些挽救吧?乃至還能夠推倒重來吧?”

這天,有一個自稱是《贛粵工人報》記者的男人在航運出租車公司經理帶領下,找到了方可軍家中。

呂警官道:“那,江記者,你以為應當如何辦呢?已經結案了啊。”

方可軍簽了字,但卻記著了甘峻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