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二十九章 貧窮不是違法的[第1頁/共3頁]
風川不但冇成心識到本身的違法,卻逼真地感遭到,弱勢群體這類說法,能夠成為本身的庇護傘。
法院的訊斷成果出來後,網民對風川停止了人肉,發明風川真是罪有應得。
可事情恰好相反,風川的行動,不但冇有遭到交警的警告或攻訐,反而是收集是一邊倒地指責羅悅,並且給羅悅扣上“為富不仁”的大帽子。
不能讓貧困成為我們違法的來由。
風川住在一個占地十來畝、稀有十戶人家的大院。這個大院正處在水巷的中心位置,大院裡已經搬家了六成的住民,另有二十多戶向泰安公司開出天價,如果得不到滿足,就一輩子當釘子戶。
因而,當風川偶爾滑倒,被三個路過的小門生扶起的時候,腦筋裡不竭出現暴虐主張的風川,竟然將三個小門生當作了欺詐工具。
在這幾個事件中,很多人明顯曉得風川這類人是社會的殘餘,為了表現他們的仁慈,不吝操縱第三人的痛苦或煩惱,成心偶然地包庇這類違法行動。
一年之前,獨眼龍參與了對抗瑞豐天成的群體事件,是水巷慘案的禍首禍首之一。
訊斷的成果,風川犯誣告罪、誹謗罪、欺詐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脫期履行兩年。
厥後,收集上對風川的欺詐爭論不下,三個遭到委曲的小門生讚揚無門的時候,拍攝這組鏡頭的戶主,及時找到了三個小朋友,這纔有三個小朋友在法庭當場告狀的戲劇性場麵。
弱勢群體與害群之馬之間,並冇有必定的聯絡。而產生在風川身上、產生在這個視國度法律,說詳細點,視國度的交通律比方無物的風川,是浩繁的弱勢群體的代表人物。
就像幾個月前的“為富不仁”事件,明顯是風川違章、明顯是風川胡攪蠻纏,可大眾的批評,仍然是指責羅悅,風川如何會不放肆。
不但如此,網民還發明,厥後拆遷順利的水巷,另有十多戶釘子戶,為首的人,恰是家住水巷中心的風川。
庇護弱勢群體,表現了社會的仁慈。可仁慈用在違法方麵,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作者大聲號令:如許的做法,隻能讓我們的社會,法律認識越來越淡薄。
水巷的二十多戶釘子戶中,每戶起碼有一人在公安局的收網行動中就逮。也就是說,搬家出這個大院的住民,如果有前提,恐怕早就分開了此地。而留下來的人,是徹頭徹尾的弱勢群體,同時也是水巷的害群之馬。
包庇違法行動,大要上是庇護弱勢群體,可他們的做法,隻能讓法律為弱勢群體讓路。
文章重點闡發了摩托車違章的心機,此中最首要的一條,就是不管變亂的任務屬誰,交警在認定任務的時候,根基上都會將變亂的任務劃到小車車主身上。
除了摩托車與行人,另有兩類車輛違章最多:一是小麵的或者五六萬一輛的小臥車、另一類就是掛有特彆牌照的車輛,此中包含軍車和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