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終戰審判[第2頁/共4頁]
日本投降以後,中美英蘇四國於8月25日前後,彆離對日本列島停止了分區占據,中國國防軍受命占據九州以及日本西北部地區,美軍則是進駐日本中部以及東北地區,英軍則是占據四國,蘇聯則是占據北海道。
判處荒木貞夫、橋本欣五郎、畑俊6、平沼騏一郎、星野直樹、木戶幸1、小磯國昭、南次郎、岡敬純、大島浩、佐藤賢了、鬆岡洋佑、永野修身、島田繁太郎、鈴木貞1、賀屋興宣、白鳥敏夫、梅津美治郎等18人無期徒刑。判處東鄉茂德有期徒刑20年、重光葵有期徒刑7年。
根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的規定。盟軍最高統帥指派之查察長對屬於本法庭統領權內之戰役罪犯的控告負調查及告狀之責,需求時並予最高統帥以法律上的幫手;“任何與日本處於戰役狀況之結合國度皆有權指派陪席查察官一人。以幫手查察長”。
1944年10月1日,中、蘇、美、英四外洋長在召開莫斯科集會,決定建立兩個同盟國機構,一個是專門措置德國的,一個是專門措置日本的。
在東京審判的同時,南京、上海、馬尼拉等地也設立軍事法庭,審判日本乙級、丙級戰犯,受審戰犯共8226人,此中1937名戰犯被處以極刑。
按照規定,該法庭有權審理及懲罰那些犯有風險戰役罪、違背戰役法規及常例罪和違揹人道罪的遠東戰役罪犯。但究竟上,東京審判的工具是甲級戰犯(即首要的或首要的戰役罪犯),主要戰犯由各被侵犯國彆離設庭審理。
另有日本前外相鬆岡洋佑和水兵作戰部部長永野修身,這兩個不利蛋是在審判期間病死了以是也逃過了審判,現在戰役提早結束。審判也提進步行,是以這些人一個也冇跑,全數被奉上了軍事法庭。
除此以外,日本前輔弼近衛文磨以及阿南惟幾、杉山元則是懼罪他殺,因此逃過了審判;另有南滿鐵道株式會社‘東亞研討所‘所長大川周明。此人是《紀元二千六百年史》和其他戰役期間脫銷書的作者、日本法西斯主義的主動鼓吹家、日本軍部思惟的指導者。戰後,大川周明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列為28名甲級戰犯之一,但因為此人裝瘋賣傻,是以逃過了審判。
有了大量詳確的證據,法庭的審判進度比汗青上兩年零七個月的審判時候快了一年還要多,1945年12月15日—25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讀了數十萬字的訊斷書,判處裕仁、岡村寧次、近衛文磨、阿南惟幾、石井四郎、杉山元、大川周明、東條英機、土肥原賢2、廣田弘毅、阪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鬆井石根、武藤章等14人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