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第1頁/共3頁]
俄然之間成為“兵王”,贏平非常欣喜。也不再謙善了,大步上前,接管嘉獎。
現場五萬觀眾的目光都會聚到了贏平身上,大聲呼喊著“兵王……兵王……兵王……”,在他們的心中,“兵王”是偶像級的存在,贏平剛纔的表示也深深地佩服了這些熱血兒郎。本來的“準兵王”霍木東,已經被健忘的觀眾忽視。這也冇體例,實際很殘暴,這就是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差異。正如贏平宿世喜好的籃球明星科比說的那樣――第二名隻申明你是頭號輸家。
”平公子,你帶領五千鐵騎為前鋒!為雄師開路!”
蒙武敲著桌子,用他渾厚的嗓音說道:“此次內史騰和老夫有一賭,誰先早日完成作戰打算,滅韓之功就歸誰。行動慢的,勞師無功!諸位都是交戰疆場的虎將,可有信心與老夫同領滅國之功?”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發兵,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宜陽,我來了!為勝利而戰!
“有信心!”眾將答覆的很痛快。贏平倒還罷了,五個萬夫長第一次傳聞這個賭約,但也答覆的毫不含混。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發兵,修我甲兵。與子同行!
計議已定,世人散去,回營厲兵秣馬,一夜無話。
蒙武說的豪情彭湃,下邊的人也被他描畫出的誇姣遠景傳染了。彷彿秦軍的旗號已經插滿了宜陽的城頭,滅國之功讓每小我的臉上都特彆有光彩。
接下裡就是頒獎環節,升軍旗,奏軍歌,帶領發言,皆大歡樂。霍木東固然輸了比賽,但他最佩服比本身強的人,當下跟著贏平忙前忙後,死活求贏平收他做個親兵,也好長長見地,贏平無法,也隻好依著他了。
“老夫剛纔捋了捋,他是臨時征召之兵,我是從常備兵裡邊遴選精銳;他要打擊的時韓國都城,我打擊的隻是一個軍事重鎮;他離新鄭遠,我離宜陽近。如此算來,如何算如何贏。真不曉得內史騰拿甚麼和我賭,他哪兒來的自傲?”
第二天一大早,五萬鐵騎從大營裡緩緩駛出,一起向東而去。玄色的旗號,玄色的盔甲,黑人黑馬,好像一條玄色的長龍。長龍在大地上遊動,風吹過玄色的旗號,收回一陣臘臘作響。俄然,不知誰開了個頭,全部長龍都跟著唱了起來,唱的就是秦軍的軍歌――《無衣》
五萬人合唱軍歌的場麵,贏平也是第一次經曆,之前固然學過這篇《無衣》,但冇多想,明天讓這麼多血性男人唱出來,自有不一樣的感受。歌聲苦楚悲壯,儉樸動聽,道出了軍中兒郎們的保家衛國的豪情壯誌和兄弟之誼。“袍澤”一詞就是由此轉化而來。贏平隻感覺熱血沸騰,血脈噴張,現在就算戰死疆場,馬革裹屍,也死而無憾了。
“我意:明日五萬鐵騎解纜,兵出函穀,直奔宜陽。不走通衢官道,隻走偏僻巷子,長途奔襲,敏捷到達宜陽!不給仇敵反應的時候,務求一戰製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