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洞葬伏棺 第十章 現場[第1頁/共4頁]
給讀者的話:
門外響起了腳步聲,鎮南邊聽到了烏達的聲音:“你們兩個把現場庇護起來,明天一大早鎮派出所的差人就過來了,差人冇有到之前,千萬彆讓人出來了。”烏達竟然現在纔想起派人來庇護現場,小惠一個扣問的眼神,問鎮南邊應當如何辦。鎮南邊拉著她的手走了出去,烏達乍一看到鎮南邊和小惠嚇了一跳:“你們到這裡來做甚麼?”
烏達說道:“說吧,我聽聽。”鎮南邊說道:“我想見見巴音。”烏達趕緊說道:“這可不可,他現在是殺人犯,必須交給差人的,對了,現在烏嘎的死已經確切是不測了,而巴音又出瞭如許的事情,我想你們是不便利再呆在黃田村了,明天你們還是走吧。”
鎮南邊說道:“我們是私家偵察,聽到虎姑遭受了不幸便過來看看,這是職業風俗。”烏達這纔想到二人的身份:“我記起來了,你們是烏嘎請來的偵察,好吧,你們能夠看,但彆弄壞了現場。”鎮南邊說道:“嗯,我們曉得,剛纔我們已經查抄過一遍了。”烏達獵奇地問道:“哦?有甚麼發明嗎?”
他說道:“現場冇有打鬥過的陳跡,這申明屍身身上的傷是人死了今後形成的,另有她那大張著的兩條腿也能夠申明這一點。”小惠問道:“為甚麼?”鎮南邊說道:“這個張合度底子不便於站立,而人在倒地的時候有個下認識的支點均衡,會天然地併攏雙腳,或者縮小兩腿的張合度。”
“當然要交,埋冇證據但是犯法。”鎮南邊誇大的說道。
鎮南邊點了點頭,隻要能夠見到巴音,聽聽他說些甚麼就行了。至於烏達要不要在場都無所謂。
巴音說道:“我冇有殺人,冇有。”鎮南邊說道:“你冇有殺人就更應當奉告我到底產生了甚麼事情,你聽到甚麼,看到甚麼,做了甚麼?”烏達也在一旁說道:“是啊,你有甚麼冤枉就奉告小鎮同道吧,他是偵察,或許能夠幫你洗脫罪名。”巴音望瞭望烏達,又望瞭望鎮南邊,他的情感俄然衝動起來:“你們走吧,我的事情不要你們管!”
兩人回到住處,再無睡意。小惠說道:“你說,巴音的母親為甚麼會這麼心狠,眼看著巴音出了事,竟然無動於衷?是不是巴音的行動讓她感到絕望,斷唸了?”鎮南邊說道:“一個母親應當是最體味本身的孩子的,巴音是甚麼樣的人她應當比誰都清楚,就連我們都不信賴巴音是凶手,她會不思疑嗎?”
鎮南邊戴上赤手套,蹲了下去,悄悄地拿起了虎姑的左手,看了看,試著把它掰開,手內心是空的。他又拿起了虎姑的右手,一樣地掰開來,鎮南邊發明瞭一塊布頭的碎片,很小,隻要洋火盒一半的大小。他把它取了出來,然後又從口袋裡取出一隻小塑料袋,把布條放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