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卷 異聞之偵探小說 第四章 想到一塊了[第2頁/共4頁]
“方局,這本書裡的男配角實在和孫凱的經曆很類似,特彆是他們倆的死法也是一模一樣的,這本書裡的男配角也是一個偵察小說家,不過因為某種啟事捲入了一起案件,在案件中,他昧著知己做了偽證,使得阿誰被冤枉的人抱屈而死,有功德者便替天行道,在那小說家簽售書的那天,槍殺了小說家!”
還好差人有他們本身的手腕,半小時後,方叢山就獲得了動靜,他親身開著車就趕了疇昔。
方叢山還真冇想到鎮南邊隻是從孫凱的小說就看出了這很多的題目,“十誡”他彷彿曾經在哪聽過,但是早就健忘得乾清乾淨了。
方叢山輕歎了口氣,正想給朱毅打電話,電話卻響了。
“我給你先容一下吧,這位是我的火伴廣小惠。”鎮南邊絕口不提剛纔方叢山的失禮,實在他也不是一個吝嗇的人,比擬之下小惠的內心另有些芥蒂,小惠輕哼一聲,彆過甚去。
“孫凱寫了《十誡》,卻隻要九本書,因為他把第六誡和第九誡合在了一起,因而第六誡冇了,‘勿妄證’便成了第七誡!不過他卻嚴格地辨彆了第七誡的‘勿盜竊’和第十誡的‘勿貪彆人財’,這申明在他的內心,對財物看得相對重,如許的辨彆從心機上來看他是細化了對本身財物的庇護。”
“局長,你在哪呢,我有點急事,想頓時見到你。”盧興的聲音聽起來確切很焦心。
方叢山非常震驚,他冇想到書裡竟然另有這一出,他剛想問鎮南邊甚麼,鎮南邊又接著說道:“他這部係列的叢書叫《十誡》,寫了十個案子,而這十個案子都是以基督教的十誡為原罪來描述的,‘勿妄證’就是第八誡,意義就是說不成作假見證讒諂人。書中的阿誰偵察小說家就是因為做了假證,害了性命,最後才接受了滅亡的結局!”
鎮南邊想了想:“我也不曉得,不過我能夠明白的奉告你,三個多月前的那大唐印刷有限公司的財產膠葛案應當就是一個很好的切入點!”
鎮南邊淡淡地說道:“方局,有句話你不會健忘了吧,人不成貌相,海水不成鬥量!”方叢山固然嘴上對付著,說著是,可內心還真冇有把鎮南邊看在眼裡。
“方局,實在這案子我們已經有端倪了,不過有些事情得叨教你才行。”盧興這是憋了股氣,說話的態度也有些生硬。
方叢山聽了內心一驚,他冇想到鎮南邊另有如許的來頭,他那裡還聽得進朱毅說甚麼,撂了電話就追了出去。
“走了?這小子還真是猴急,做事情有股子衝勁,老方啊,有他幫你你就把心放在肚子裡吧,你彆看那小子年青,他但是國安部的初級調查員呢,固然級彆趕不上你這直轄市的市局局長,卻也差不了多少,人家那級彆含金量可不低,都是拿功績換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