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4章 關稅主權[第1頁/共5頁]
第094章 關稅主權
第三,關稅題目。關稅題目是中英之間最敏感,最難處理也是最需求處理的題目。自1840以來。列強為保障不平等條約關於關稅特權方麵的規定,為生長洋商在華的入口貿易,把持中國市場,曾經千方百計地篡奪中國海關的行政權和關稅征收權;但非論在條約的規定或在實際事情中,在清朝外籍稅務司軌製建立後的很多年間,都冇有獲得過海關稅款地保管權;就征收權來講,也隻限於估稅的權力,見效則歸海關監督辦理下的海關錢莊。如在1858年簽訂的《天津條約》附約《互市章程善後條約》中。清當局固然承諾“聘請”英、美、法人幫辦稅務,也隻限於“互市各口收稅如何謹防偷漏”以及一些港務設施辦理題目。1860年的《北京條約》,特彆是l895年的《馬關條約》和1901年的《辛醜和約》簽訂以後,中國海關固然一步步地淪為債務國度的代理構造,但也隻是死力擴大關稅征收權力。羅掘關稅稅源,以備準期償償以關稅為抵押地債、賠款項罷了,而對稅款保管權則從冇有提出過任何要求。即便在文字中,非論是條約、劄諭或其他檔案中。稅務司在關稅方麵的權力,都隻範圍於關稅征收權,從未觸及稅款的保管權。他們征收的稅款,一概由清當局指定的錢莊收納;稅款地保管和支出,完整由清當局指派的海關道或海關監督賣力,稅務司或其他本國權勢都無權乾預。以是,終清一代從實際上說中國固然喪失了部分海關關稅征收權,但仍儲存著稅款保管權。
在朱爾典為承德調停後,總稅務司和東北方麵也實現了諒解,東北方麵承認總稅務司對於東北境內的海關具有同一帶領權,而總稅務司則承認東北方麵對於關餘有自在安排權。可不必存入彙豐銀行。因為東北是貨色收支口要地,再加上秦時竹很早就拔除了很多苛稅和厘金,東北的收支口貿易額不但冇有因戰役而遭到影響,反而加快上漲(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因為本錢較低,分流了天津等地的關稅而導致)。北疆當局之以是日子比較好過,不但因為有北方實業這個造血機器,幾處海關的節製權也是裨益甚多。
當然,海關關稅節製權隻是中英在關稅題目上對峙的冰山一角,更加關鍵和致命的則是關稅稅率製定題目。自鴉片戰役清當局敗北乞降並簽訂《江寧條約》後,中國關稅主權開端蒙受劫奪:其一,從訂約的內容來看,自互市五口稅則訂定以後,中國不得自定征稅則例,實際上海關入口稅由洋人說了算,一向保持逢百抽五;其二,入口貨以本地通過稅,受“不得過某分”的限定,隻準值百抽2.5,而國貨所需求交納的厘金大大高過此數,實際上是對國貨予以輕視性報酬;其三,因為銀價跌落,而關稅稅則多年不得變動,實在關稅連5%都不到,隻要2%-3%擺佈,在大量便宜外洋產業品的傾銷下,國貨奄奄一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