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選情激昂[第1頁/共5頁]
“聽我號令,以大本營名義回電參議院:中百姓國之締造,乃數十萬將士拋頭顱、灑熱血而成,如此盪漾景象,猶在昨日,今民國新定,共和已立,僅僅一年,諸君便急於打消甲士推舉權,是何企圖?如果過河拆橋之作為,竊為諸君憐惜之……”
“事理是這個事理,可光這麼做冇用啊!北疆各省的議員名額,本來就是他們的囊中物,換而言之,有推舉權的多十萬,少十萬都冇有乾係,實在是犯不著和參議院較量,特彆是冇成心義地較量。”段祺瑞百思不得其解,“秦時竹此人,凡事都為本身籌算,冇有好處的事情他是不乾的,彆的方麵,凡是能疇昔的,都是馬草率虎,此次如何一變態態?持續兩次逼宮?”
“對對,可我們冇有被推舉權啊。”段祺瑞歎了口氣,“讓我們選誰去?”
一時候,各省工商結合會對此深表感激,特地捐助群眾黨競選經費10萬元。
秦時竹將定見轉發參議院,並附小我定見:愚意甲士不該有被推舉權,但應授予推舉權。
在議會推舉中。《推舉法》限定了相稱一部合作商資產者的推舉權,關於財產限定,一共是兩條,滿足其一便可:一條是“年納直接稅二元以上”,另一條是“有不動產本錢500元以上”,並且聲明所謂直接稅是指地丁、漕糧兩種。參議院頒發此財產資格限定後,蒙受各方非議,特彆以工商界群情最多。當時民族資秘聞對強大。要達到不動產500元比較困難(畢竟這僅僅是指房屋的代價),而商戶固然征稅,但如果不計算在直接稅內裡,等因而卡住了很多中小工貿易者的參政權。北疆工商界得知動靜後,以各省工商結合會名義向秦時竹請願,要求保障工商實業界的推舉權。秦時竹表示同意,覆電參議院,要求將此規定擴大為“年征稅二元以上”。參議院當時並冇有通過此條修改定見。
“你看到參議院的景象了嗎?秦時竹的提案,隻要群眾黨議團是持必定態度的,其他三黨皆反對。”袁世凱摸了摸下巴下的髯毛,“群眾黨現在居於少數,但還這麼一馬搶先,我真是有些佩服。”
“政治嘛,就是虛真假實,一味說實話哪能成事?孫大炮他們就是不懂這一點才頻頻虧損被騙。”秦時竹微淺笑道,“他和黃興給我拍了很多電報,讓我下定決計,不怕捐軀,也讓我對付疇昔了。”
有人提示他,前兩天秦時竹公佈了具有警告意味的通電。
參議院吵吵嚷嚷,冇個定論,議長吳景濂不得不命令中斷辯論,各自分議團會商,然後再議……這當然也是秦時竹事前安插的。
參議院又以甲士不得乾政為由回絕,特彆是百姓黨、共和黨議員反對尤其激烈,因為他們手頭並冇有多少把握在手裡的軍隊,倘若軍隊參與推舉,天然倒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