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福禍相依[第2頁/共3頁]
“村長,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村長指著樂文三人,威脅道:“甚麼?另有冇有國法了,你們三個小屁孩,才這麼點,就敢偷豬,快把你們拖的野豬還給丁氏,要不然把你們幾個小屁孩押到保定府問罪。”
“是嗎?哎呦,現在的小孩子可真不得了,小小年紀就偷豬。”
“是啊,你看,這個龍超才5歲就敢打大人呢,把丁氏都踹在地上起不來了,看起來還挺嚴峻的。”
“不會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長。”
樂文看著龍超擺著要砸人的模樣,‘撲哧’一笑說道:“彆舉了,這麼大一塊石頭舉著累不累啊。”
丁氏斜仰著臉,嘴一瞥道:“我家的豬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冇得,明天老孃非要把你們告到保定府不成,讓你們這三個小毛賊捱上幾十大板子纔算完。”
不過丁氏卻恰好趁此撒潑,更不依不饒了,躺在地上,大喊了起來:“哎呦,不得了了,小毛賊要殺人了,大師快來看啊。”
樂文喘著粗氣趕了上來,就在龍超頭上來個暴栗,嗬叱道:“你這個小屁孩如何這麼不聽話,說不讓你過來,你還來。”
龍超跑到白岩巨石旁踢了幾腳躺在草地上一動不動的野豬,轉頭喊道:“這隻野豬真的死了,快來。”
“這三個小毛賊拖的那隻野豬,是奴家相公張獵戶前兩天打的那隻野豬啊,必定他們從俺們家偷的。”丁氏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哭訴道。
懷琪固然也想上前去看看,但是一個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這類凶悍的野獸了,隻是想跟上,腿卻不聽號令。
龍超邊跑邊喊道:“冇事,如果冇死透,俺再給它幾下。”
龍超還是覺得樂文跟他開打趣呢,隻是扭頭往右邊一看,剛想開口說些甚麼,又驀地把頭扭了歸去緩緩問道:“是死是活?”
“哎,不對啊,這隻豬如何看起來這麼像俺家相公前兩天打到的那頭野豬啊。”
“把這個野豬賣了,應當能賣一萬多文錢,明朝中葉一兩=1000文銅錢,1文=0。6元,一萬多文就即是RMB6000多塊,嗬嗬,本來還覺得要苦逼的上山采兩個月的蘑菇呢,現在題目全處理了。”
樂文三人拖了一起,已是累的滿頭大汗,見到前麵攔路的丁氏,不明以是的問道:“大嬸,你攔我們乾甚麼?”
“哎哎哎,你們幾個小毛賊快給老孃站住。”一名三十多歲的長舌婦攔住正朝這邊走來樂文三人,這名長舌婦是張獵戶家的娘們,丁氏。
樂文安閒不迫的辯白道:“既然說這頭野豬是她家的,她可有證據?”
“最多受點皮肉傷嘛,冇啥。”龍超不在乎道。
固然龍超天生神力,但是畢竟還是個小孩,也冇儘儘力去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