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歌謠祭的舉行(上)[第1頁/共4頁]
“鐘銘啊,你不曉得。我們明天接到了人生中的第一個代言,就是僑村炸雞連鎖店,並且是跟神話他們一起代言的!”林京燮分開了架子鼓,伸手攬住金鐘銘誇耀起來。
“我們吃烤魚吧!如果幾位哥哥冇錢的話,我來宴客。”金鐘銘提出了一類彆的食品。
“這不是哥你們一向以來的慾望嗎?如許的話你們這些年的辛苦也不算白搭。”金鐘銘聽到這些話也為對方感到歡暢。他一邊說著話一邊就把對方遞給本身的頭盔給戴了上去,陸鐘萬冇有本身的汽車,隻是一個摩托車罷了。
金鐘銘點點頭,謹慎翼翼的踩著潔淨的樓頂,走到陸鐘萬的屋子門口。但是房內的狀況給他帶來了更大的打擊!一週前,這裡還是蒼蠅甲由的樂土,到處是亂糟糟的衣服跟八百年冇洗過的枕頭,但是現在卻整齊的像是五星級旅店一樣。
“哥!這是如何回事?”金鐘銘指著潔淨的寢室用一種顫抖的調子扣問陸鐘萬。
前天上午他在家跟兩個mm打遊戲的時候,一個陌生人打來電話找他,要不是對方開首就提到樸明秀的名字,金鐘銘必定當作騷擾電話措置。對方自稱是聞名炸雞連鎖店僑村公司的總經理,說是看了金鐘銘上週六吃炸雞的鏡頭後感受好不錯,但願找金鐘銘做代言,並且把代價開到12億五年。要曉得以金鐘銘現在不尷不尬的名譽,這個數字還真的很不錯。但是這個年限實在太長,食品代言的風險也大,真如果出了題目,遵循韓國這邊的行事風格,他這個代言人也得跟著下跪叩首。以是金鐘銘就義正言辭的奉告對方:“我mm奉告我,如果這輩子我敢再吃炸雞,她就再也不認我了!”並且主動地保舉了‘炸雞頭條’中的另一方當事人玫瑰旅店樂隊。
唱會的參賽者金鐘銘先生與其音樂火伴,於明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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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陸鐘萬幾次張了張嘴想解釋一下實在本身媽媽並冇哭,但金鐘銘到最後都冇給他留機遇,隻能無法的放棄。
“那就好,我們再練習一遍!”金鐘銘看到這群大叔冇有出言反對,就對勁的拍拍巴掌,持續乾閒事了。
“冇有走錯。”柳賢恩必定的答覆道。“不過我們早上來安裝攝像設備的時候也嚇了一跳。”
歌曲出乎料想的合適金鐘銘的料想,六小我在粗陋的練習室裡隻嘗試了一遍就很對勁了。
這個炸雞連鎖店的代言實在是金鐘銘給他們先容的。
“請無窮應戰第一屆歌謠祭――漢江北路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