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再婚夫妻[第1頁/共4頁]
太後駕到。
畢嵐對父母的仳離,並且彆離再婚非常瞭解:
這麼雞飛狗跳的過了幾年,畢嵐考上了大學,固然大學就在同城,畢嵐還是從速搬出去住了,又過了一年,Jeff也高中畢業了,也搬了出去,並且當時呂黛麗媽已經歸天,在淮海西路的花圃洋房賣掉了,五個後代平分了遺產,呂黛麗不需求再招佃農了。這下兩口兒該清淨了吧,豪情該好點了吧。冇那回事,因為崔振士的老媽來美國探親了。
畢嵐討厭崔振士,從心底裡鄙夷這個繼父,趁便把繼父的兒子,繼父的老媽一起鄙夷在內。
伉儷兩人都嫌醫療費貴,終究找到共同說話了,因而兩人很有來由的大吵一架。呂黛麗指責Jeff把小狗踢傷,亂花家裡錢,崔振士指責畢嵐建議把狗送病院,浪費錢。呂黛麗要Jeff付這2000美刀的賬單,崔振士一氣之下,說:“行,子債父償,這錢我付給你。”今後兩口兒財務家政兩項都完整分開,各掙各的錢,各養各的孩子,各填各的稅表,家庭的共同開消實施嚴格的AA製。
崔振士不滿,呂黛麗更不滿――誰不明白Jeff這一腳想踢的是誰啊。呂黛麗不好明說,就冒死抱怨醫療費貴。
百口目瞪口呆,畢嵐是第一個反應過來的:“媽,從速送Cookie去病院,不死算它命大。”
並且,就算他們兩人本來豪情好,老媽想把老爸也鬥爭到美國來,也是談何輕易。老媽出國後,得先讀書,再事情,再攢錢,再鬥爭百口移民,對老媽來講當然是路漫漫,其修遠兮,多數要半途而廢;老爸恐怕也不見得肯放棄在中國的*身份,中心構造的鐵飯碗,跑到美國來重新讀書,找事情,鬥爭來鬥爭去,吃二遍苦,受二茬子罪――畢嵐老爸也就高中畢業,那麼一大把年紀再到美國來接管第二說話的高檔教誨,那可真是吃飽了撐的。
老爸老媽本來就豪情分歧,從雲南插隊落戶返城時,憑畢嵐爺爺家的職位,如果想安排兒媳婦在北京事情,那是小菜一碟,但是兩人挑選了兩地分家,一個在上海,一個在北京;厥後畢嵐老媽出國,兩口兒更是再見遙遙無期。伉儷分家時候那麼長了,豪情天然冷酷。婚姻名存實亡了那麼久,仳離也算是水到渠成的結局。
Cookie肋骨斷了4根,並且戳進肺裡去了,寵物大夫滿腹思疑,家裡人怕被告狀虐待植物,不敢說踢的,隻說小狗本身摔的。在花了2000美圓後,大夫建議給Cookie安樂死(你咋不早點建議捏)。當時這2000美圓對全部家庭來講,一筆钜款啊。崔振士相稱不滿――花那麼多錢在一條狗身上,狗還照死不誤,算咋回事啊。但是因為是兒子踢的,崔振士問心有愧,不敢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