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4)[第1頁/共5頁]
在孩子的中小學階段,特彆是小學階段,必然要重視給孩子留出自在安排的時候,切不成讓寫功課、練琴、上課外班等這些事把孩子的時候占滿。要讓孩子每天都有自在安排的時候。
人對某種風俗或通例的應戰,冇有公理感墊底是不成能的。
孩子這時的情感已經非常衝突了。家長冇理睬孩子的情感,想他寫二十多遍,如何都該記著了。令家長想不到的是,過了一會兒再去查抄時,孩子還是寫不出來。他怒不成遏,感覺不成思議,一氣之下就要求孩子把這兩個單詞每個寫50遍,說不信你就記不住。
教誨全在細節中。替孩子寫功課這事,就是家長和孩子相處中千萬個細節中的一種,如果在細節措置上做不好,成果能夠會完整相反。細節措置程度,還是取決於家長的教誨理念。
再過一會兒,父親又去查抄,方纔寫過的單詞孩子又寫錯了。父親很活力,忍不住詰責孩子,這兩個單詞你都寫了十幾遍了,如何還冇記著呢?每個再寫20遍!
孩子最不喜好英語這門課,他就籌辦從英語上來幫忙孩子。他對孩子說,這些英語單詞不消按教員的要求寫十遍,凡你會寫的,隻寫一個,不會的,寫三個。如許孩子就把幾個不會的寫了三遍,其他的寫了一遍。孩子為此非常歡暢。
最後要提示的一點是,不管你用甚麼體例,都要重視,不要弄巧成拙,不要因為家長的做事不慎,給孩子惹費事。比如替寫功課被教員發明,引發教員的惡感,給孩子神采看,這就得不償失了。
這位家長一下子很難接管我的闡發和對他的攻訐,對峙說,孩子和孩子不一樣,你的孩子用心,合適這類體例;我那孩子,就是不消心,分歧適這類體例。
圓圓上小學四年級時,有一天數學教員俄然在講堂上搞小測驗,要肄業生們默寫一條前兩天講過的定理。那條定理約莫有2、三十個字,教員並冇有提晨安插背誦,講堂上俄然測驗,又要求一字不能錯,隻要有一字與原文不符,就罰當晚把定理謄寫十遍。成果班裡的同窗全軍淹冇,每小我都或多或少有些錯,以是大師當天的數學功課,除了通例的一些內容外,還多了謄寫十遍定理這一項。
過了一會兒,他又來考孩子,想看看剛纔不會寫的,寫了三遍是不是記著了。成果,孩子還是有兩個不會。他有些活力,說方纔寫過如何這麼快就忘了呢,因而讓孩子把這兩個單詞每個寫10遍。孩子有些不歡暢,說你不是說隻寫三遍嘛,如何又變成10遍了。孩子拗不過家長,隻好氣乎乎地寫了10遍。
我說,一個單詞寫了幾十遍還是記不住,這實在和孩子笨不笨冇乾係,而是和他的情感有關。討厭感會把統統的影象通道都堵死。好多看起來聰明聰明的孩子,為甚麼一到學習上就笨拙得短長,啟事就在這裡。從大要上看,這些孩子確切對學習不消心,但孩子用不消心,不是平空來的。“用心”就像“用力”一樣,也需求一些發展根本,也要有一個生長和沉澱過程。即便是成年人,想對一個甚麼東西“用心”,前提也必須是不討厭、不架空這個東西。一小我如何能夠既討厭一個東西,又去對它“用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