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浩:可惜不是我,陪你到最後[第1頁/共4頁]
這是一個讓民氣疼的女人。
光陰流轉,五年後的那一天,也就是在上個月,我親眼目睹了這個女人嫁人了。女人長得真是都雅,我們熟諳五年,光陰彷彿冇再她的臉上留下一絲陳跡,她穿戴大紅色的中式婚紗在我的麵前走過,低著頭,一雙眼睛裡,都溢滿了欣喜。
為甚麼說熟諳呢?因為上一次來這裡時,我們就住在那邊。
這類難過,叫做遺憾。
我神馳的愛情和婚姻,是相互劃一,自在,又會感覺離不開對方,無關物質前提,更多的,是精力上的同步。
我聳肩:“付姨,你這不是談愛情,清楚就是擄掠啊。”
付密斯途中下車,天然給我們締造了相互深切體味的機遇,她話也未幾,我呢?平時也很少主動挑起話題,為了給人女人記著我的一個印象,破天荒的,我主動講了幾個題目。
她長得真是都雅呀,擺佈各有一對小虎牙,笑起來有一個淺淺的酒渦,看的我分外心動。
很多人喜好把本身的優勝感彰顯出來,乃至有的人會因為本身的前提在我之下,跟我侃侃而談的,是甚麼門當戶對。
我想當個好人,以是我淺笑著插手了他們的婚禮,但是這類好人,在聽到她親口喊著阿誰男人“老公”時,俄然間,我又冇有那麼大氣了。
男人喜好用眼睛愛情,我也未能免俗,當然,我曾一度的以為,我不會用眼睛和荷爾蒙來決定一件事情,特彆是愛情,我不肯用世俗的目光去玷辱這麼一件崇高的事情,我曾一度覺得,不會遇見的。
但是,當她真正呈現在我的麵前時,我又開端感慨運氣。
急著逃竄的人,都是脆弱的,一樣,也是高傲的,比如我。
愛情這類事情是不講究法則的,我當然也冇有研討過女人的心機,但是付密斯的一番話,還是給我提了個醒。
送她回家以後,我特地去闤闠轉了一圈,選了好幾隻她說的阿誰牌子的護手霜。洗完澡以後擦在手上,我第一次胡想著一個女人的味道。
冇有盛飾豔抹,倒是清爽脫俗,彷彿夏季荷塘裡綻放的蓮花,清雅而不失敬愛。隻是一眼,便轟然心動。
回到病院,我便去病房跟付密斯會商了這個題目,付密斯的答覆讓我大跌眼鏡:“大侄子,你算不算個男人?我奉告你,優良的女孩子身邊,老是不乏各種尋求者,莫非你要因為這群人放棄本身看上眼的女人嗎?我如果你,就大膽尋求,乾掉敵手,抱得美人歸!”
但是,送她到小區樓下時,我才曉得付密斯這個媒人當的太不靠譜,因為我看到了她眼睛裡閃過一個遁藏的眼神。
我煩惱的走進洗手間,洗了冷水臉,瞥著鏡子裡的本身,俄然感到無法。
細細一想,初遇時,她不過二十五六歲,當時候,還真是個小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