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康斌反訴[第1頁/共4頁]
康斌細心看了數遍條約,說:“紅霞唱片公司的條約裡有一條是,歌手一旦耽擱了頒發專輯的時候超出五天以上,又未向公司賣力人申明環境,當以違約論處。而違約條目中規定,一旦違約,便以本人為的十倍钜額補償。”他喝了口飲料,看著我說:“條約裡這兩條都是霸王條目,我們能夠按照這兩條反訴。”
“好吧!我去!”
次日,張豔公然從北京趕到了榆州。有了她調教的保鑣團隊,我和康斌能夠安然無恙。
我從速將康狀師請進屋裡,奉上飲料。我們一齊坐在了沙發上。
我說:“你彆對勁,我不會放過你的。風水輪番轉,誰都有落魄的時候。你最好活久一點,我遲早讓你不得好死!”
張豔偶然間看到我愁眉舒展,她走到我跟前,問道:“產生甚麼事了?”
“是啊,你是如何曉得的?”
次日下午,我在機場接到了聞名作曲家陳俊良和作詞家武慶東,他們倆都很麵善,一見麵就和我聊個冇完冇了。
“勞動條約法中規定,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不法限定人身自在的手腕逼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能夠當即消弭勞動條約,不需求向用人單位事前告訴。”
“你好,我是北京康斌狀師事件所的康斌,叨教您是東方旭嗎?”此人遞給我一張名片。
“小子,你口氣真大!好啊,我倒要看看你能把老子如何樣!”
“妥了。我現在能夠放心留在你身邊了。”
三天後,我千防萬防,還是冇能想到,市群眾法院會細心覈實我的賬戶,查出我子虛轉賬,將我統統財產都給解凍了。我氣憤,我哀痛,我無計可施,我隻能自認不利。老天,請你賜我法力,讓我代表玉輪將那些惡人十足毀滅掉牙。
我目前冇車冇錢,統統的破鈔都是父母給的。不過我給父母買的屋子在充公到法院傳票之前就在父母名下,並冇有被解凍了,隻要我有需求,他們隨時都能夠賣房。當然了,父母現在有門市,能夠供濟我的餬口,臨時無需賣房。
“發唱片的事籌辦的如何樣了?”
張豔說:“還冇有。”
“好,你告訴他們,我們明天早晨就開端練習新歌。”
冇想到我會被人整的如此狼狽。怪隻怪我不敷精通法律。不過吃一塹,長一智,我會記著吳長啟此次對我的傷害的。隻要我一有機遇,我必然狠狠抨擊霍吳二賊。
“嗬嗬,我是楊麗聘請來做你的拜托狀師的。”
這時,我收到一條微信,是張豔發來的語音:“東方旭,你見到康狀師了嗎?”
飯後,康斌乘航班返回了北京,我和張豔回到了出租屋裡。
我把信遞給張豔,她看了一遍,說:“既然有人聘請你用飯,那就去唄!”
“你是……”我獵奇的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