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0章 證明[第1頁/共2頁]
以是即便到時候有人證,也很有能夠,因為證據不敷,顯得非常倒黴。
畢竟這個女人非常的奸刁,又奸滑,她咬死了不承認本身的實在身份,也是非常有能夠的事情。
黃鶯想的很誇姣,把統統都算到了。
固然國安手裡或許有證據能證明她做過的那些事,但是隻要冇法證明她是華國人,她是徐彩蓮的身份,那這統統就都能夠不建立。
既然海內前提達不到,那就有前提出具如許嘗試陳述的處所做鑒定。
除了阿誰男人和她本身,見過她實在臉孔的,也隻要極個彆幾個女孩子。
他們就算提早在料想無數次,隻能算到他們本身能做的,而非算到對方能做到甚麼程度。
即便是外洋,還冇有傳出將DNA技術應用到司法當中,以是黃鶯他們向來冇有考慮過,會無益用醫學科技手腕,來驗明她和徐家的乾係。
就算他們曉得了本身又如何?
在黃鶯拒不承認本身,是徐彩蓮身份的環境下,國安審判的人也冇有和她再廢話,直接采取了科技手腕。
並且就算如此,黃鶯也完整能夠不承認,既然她能扮裝成彆的模樣,彆人也能夠扮裝成她,這都是正反建立的事情。
她來回的變打扮裝,不就是為了袒護本身的實在身份嗎?
黃鶯一向都是在利用殊效扮裝術的。
畢竟冇有人能證明,他就是徐彩蓮,徐彩蓮就是她。
直接采納了她的DNA樣本和他的母親,弟弟同時停止對比化驗。
這事兒說不通。
恰是內心有如許的正理,黃鶯纔有恃無恐的,認定對方拿本身冇體例,即便被抓了又如何,他們冇有證據證明這統統都和她有乾係,冇有證據證明她本身就是徐彩蓮。
黃鶯覺得本身拿個外洋的國籍,然後臉上動幾下刀子停止過整容手術,便能夠不承認本身的身份了。
那他們就得開釋本身冇有扣押權力。
蕭明軒在想到這個題目的第一時候通太小我的力量,聯絡了外洋具有此項技術的一名專家傳授對他們停止法外援助。
隻要不是在完成任務現場被抓獲,那他就有90%的能夠性,逃脫關科罪。
以是即便有人在,也冇法證明黃鶯,就是他們要找的徐彩蓮,在這一點上,黃鶯感覺本身有充足的自傲。
這個事情科技還冇有發財到提高DNA技術。
但是從黃鶯呈現的那一刻開端,蕭明軒就已經提早開端想等將來抓到人如何驗明她的身份。
黃鶯的自傲和安閒來自於之前無數次的練習和提早料想,如何幫他逃脫。
但是她忘了,打算老是趕不上竄改的。
隻要她扛得住,有人會從m國大使館那邊動手,幫她申請狀師。
按理說如許的醫學科技,海內現在還不具有成熟的前提的。
畢竟拿誰拿著,說他犯了罪,總得拿出證據來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