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談妥婚事[第1頁/共3頁]
萬嘉良頓時離席,回到本身的房間。不大一會兒,他轉返來,手裡拿著房契,遞給婁古蘭,嘴裡客氣地說著:“請嶽父大人過目。”
正揣摩間,萬嘉良說話了:“那麼,嶽父大人,迎娶香芹蜜斯的日期,是不是現在就定下來,就不要再拖了。王公公在我分開開封的時候,要我必然在一個月以內回開封。現在離這個期限,已經冇有幾天。您曉得,王公公霸道得很,我可不敢違揹他的旨意。如果回開封晚過了刻日,獲咎了王公公,我們的出息可就都完了。”
躊躇再三,總感覺這句話不講出來,今後內心會一向不結壯,不如現在就講出來算了:“賢婿,我另有一句話,說出來你不要怪我。”
歐陽劍雄聽了婁言山對上午去萬家的環境先容,難過得不曉得說甚麼好。明朝的阿誰時候,恰是儒家的程朱理學最失勢。男女青年的婚姻不能自主,由父母來決定已經成了宇宙終究的真諦。歐陽劍雄對於本身對香芹的豪情不但曉得不會有好成果,乃至都怕透暴露來,害了香芹。
他沉吟著,一句話到了嘴邊,但是又不大美意義講出來,怕本身討個敗興。
萬嘉良答覆得很乾脆:“當然有!這個院子,小婿我還籌算把它傳給子孫呢。哪兒能冇有根據。我這就拿給您過目。您這個要求,合情公道,不消顧慮。”
酒足飯飽,話也已經說到這裡,冇有甚麼可說的了,明天來訪的目標已經達到。婁古蘭爺兒倆,告彆了萬嘉良,騎驢回到了家裡。
晚餐過後,老兩口和婁香芹就忙活了起來。這些細節上的事兒,婁言山也插不上手,他感覺內心彆扭,就偷偷地溜出房間,找歐陽劍雄。
萬嘉良的這句話,倒讓婁言山感覺不大對勁兒了:身為周王跟前炙手可熱的的總管寺人,那裡會有閒心機體貼到一個門下清客采辦房屋的房契的中間人?
“劍雄兄,我曉得你是愛我姐姐的。你為甚麼不想個彆例救她呢?你想,就算是姓萬的真的是有錢了,我姐嫁疇昔了,度日如年,另有甚麼生趣?她才十八歲,這日子還長,如何過啊。”想到這個如花似玉的姐姐,就如許了此平生,婁言山內心就哀痛得想哭。
“感謝你言山兄弟,”歐陽劍雄說,“我曉得你憐憫我和你姐,但是這千萬不能說出去啊,就是連對婁伯伯和伯母都不能說。如果說出去了,輕則影響你姐的名譽,如果傳到你姐的婆家去了,說不定要惹殺身大禍的。”
“賢婿的擔憂,我完整能夠瞭解。”婁古蘭說,“但是嫁女不是一件小事,我還要和香芹她媽,細心籌齊截下。彆的,嫁奩的籌辦,也不是幾天能夠完成的,就是當即動手,起碼也要半個月吧。”
婁家闔府高低都投入了嚴峻的嫁女籌辦事情中間來,固然胡氏感覺高聳,婁香芹打心眼裡不肯意出嫁,但是也不能不接管這個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