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殘酷過往[第1頁/共2頁]
我被挽救了出來!
早晨,在賓館裡,我失眠了。
可明天,阿誰斷腿的女人給了我矇頭一棒!姐姐被拐賣時已經是十一歲了,並且高燒昏倒不醒,腿也跌斷了。人估客不成能美意的給她治病,那麼她還活著麼?
涼倩倩把涼博川電話發到了我手機上,看著那串陌生的電話號碼,我頓時看到了一點但願……
有的時候,老天真的是和我在開打趣,我在公安局等我的爸媽趕來接我的時候,他們在高速上出了車禍,搶救無效滅亡。
而‘涼博川’三個字就像是我溺水時突然瞥見的一根浮木……
我在海市住了一個早晨,籌算品級二天客車回涼城。
腦海裡,當年一幕幕在麵前像是走馬燈一樣回放。
十四年前,爸爸任涼都會的副市長,在涼城政壇上有著舉足輕重的職位。
“我不能再等了,不能再華侈時候了,我要救她,是我害了她,當時我冇哭就不會被抓住……”我猛地翻開被子,從包包裡取脫手機,滑到通訊錄裡,找到了涼倩倩的電話號碼。
我俄然發明本身的統統都不首要,高傲,自負,臉麵,乃至身材都不首要了,隻要能找到姐姐,出售本身這本就肮臟的身材又能如何?
我不時重視近年來破獲的拐賣案,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我信賴姐姐必然還活著。
就算是活著,她會不會給人打折了腿,趕到街上乞討?
“倩倩,你把你二叔電話發給我,我有事兒找他。”
六歲那年,我和比我大五歲的姐姐,遭一夥人綁架。在小旅店被囚禁兩天後,姐姐帶著我跳窗逃了出去,在腳手架上姐姐摔斷了腿,我嚇得哭了起來,哭聲轟動劫匪,被抓返來後,一頓毒打,姐姐被打的昏倒不醒,高燒40多度。
聽到這個凶信後,我哭了好幾天,一向自責是本身害死了他們,他們如果不來接我就不會死。
涼博川,隻要阿誰男人才氣幫到我……
早晨,我夢到了阿誰斷了腿的女人,臉變成了姐姐的臉,痛恨的看著我,怒斥我冇有去救她,害她被人截掉了腿。
買我的那戶人家,在山溝裡,陳舊的土胚房,養母結婚十幾年冇孩子,最後湊了八千塊從人估客手裡,買了我。
姐姐不知所蹤……
我有力,寂然,眼裡都是蒼茫。
“倩倩,我有事找他。”
所謂樹大招風,權力大了,就遭人惦記了,政壇上的敵手,為達目標,不擇手腕!
十四年了,統統的證據冇有了,公安局對於我這類無權無勢的,不過是大要對付一下,至於姐姐的下落,那更是如同大海撈針!
我嚇得大喊大呼的從睡夢中醒了過來。
或者,遵循她的年紀,最有能夠的是賣給男人做老婆,我傳聞過,十三四歲就被人賣去山溝裡給男人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