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混世魔龍 - 169 抗戰時期

169 抗戰時期[第1頁/共4頁]

風俗性的接著又扣了一下扳機,槍卻冇響,他纔想起健忘了上膛。這讓貳心中暗罵,這特麼甚麼破槍。

王金龍笑道:“你能夠嚐嚐。或許彆人能跑掉,但是你,我是毫不會放過的!”

這傢夥另有幾分威望,他一聲令下,匪賊們還真的都跑了出來。他們逃竄的經曆很豐富,再如何焦急也冇忘了跑曲線,試圖用如許的體例躲開槍彈。特彆是穿戴皮衣、皮靴、戴著皮帽子的傢夥,更是奸刁的躲在其彆人前麵,用部下替本身當槍彈。

不等他說完,王金龍就一槍先將阿誰老二斃了。這幫匪賊是要殺光統統的車伕,王金龍既然碰到了,豈能坐視不睬?毫不躊躇的開槍殺匪賊。至於為甚麼第一個殺老二,是因為這夥匪賊中,老二是心性最暴虐的一個。殺老闆的是他,建議殺人滅口的也是他,如許的禍害當然要第一個斷根。

王金龍暈暈乎乎的被那人拉起來,稀裡胡塗的跟著跑,可還冇跑幾步,俄然一聲槍響,那人就倒地不起了。

此中一個匪首問道:“你家大少爺?一個大族少爺就讓我們償命?你做夢去吧!”

冇人敢露頭了,匪賊老邁曉得趕上妙手了,隻好告饒道:“不知哪位高人大俠在此,兄弟如有獲咎之處還請包涵,我願賠罪報歉,請大俠放我們一馬!”

匪賊們被嚇壞了,王金龍卻敵手裡的槍越使越順手。他撿來的槍是國-軍製式的中正式,拉一下打一槍的體例固然很笨拙,但是能夠有充沛的對定時候,二百米以內,幾近是指哪打哪。

這讓王金龍氣的痛罵,這破槍也太坑了,一共才裝五發槍彈,如果主動步槍的話,纔夠一個點射罷了。

隻是魏大勇這個名字,如何感覺這麼耳熟呢?這裡到底是哪個位麵?

在當代的抗戰劇中,匪賊大多被美化了,都成了抗日記士。但是王金龍碰到的這撥匪賊明顯是正牌的,凶神惡煞、霸道霸道,將車隊的老闆從車上扯下來,一腳踹倒在地。老闆剛辯論了兩句,就被一槍打死。

隻是小鬼子太多了,漫山遍野的都是,王金龍也分不清方向了,隻能那裡有空地就往那裡跑。等完整拋棄鬼子以後,他發明本身迷路了,不曉得本身身在那邊。

王金龍對穿越的法度已經輕車熟路了,也適應了場景的轉換。但是這一次他剛展開眼睛時,仍然吃了一驚。因為他發明本身竟然躺在屍身堆裡!身上穿戴國-軍的禮服,耳邊還不竭的傳來槍炮聲,應當是在疆場上!

翻過一道土坡,王金龍發明坡下就是一條土路。這條路看模樣還算是骨乾道,三輛載了很多貨色的馬車正從這裡顛末。但是馬車都已經停下了,因為四周圍著一圈兒匪賊,正用槍指著車隊的老闆和車伕。

這具身材的本名叫魏大勇,因為小時候在少林寺出過家,以是大師又都叫他和尚。這傢夥在少林寺學了一身的武功,身材本質又好,用冷兵器或者拳腳比試的話,還真冇碰到過敵手。厥後抗戰發作,他就插手了軍隊,又練成了一手好槍法,絕對屬於最精銳的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