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八章:挖空心思蒐證據[第3頁/共4頁]
“既然你翠萍如此絕情,那我也就不客氣了。我就不信阿誰邪了還,我堂堂一個鋼鐵財主,還鬥不過你一個女人?就是加上李剛,那又算個啥?”鐘鋼鐵狠狠的說。
鐘鋼鐵找來了法律參謀於狀師,全權拜托他打這場官司。
為了打贏這場官司,鐘鋼鐵拿出了貳佰萬元,作為辦案經費,讓他全權安排,請個客,吃個飯啦,送個禮品甚麼的。以是,於狀師取起證來,順風順水,冇有甚麼停滯。
於狀師讓鐘鋼鐵拿出當年的仳離和談書和仳離證。
於狀師一再問,在民政局辦理仳離手續的時候,是否是翠萍親身簽的字。鐘鋼鐵必定的說:“冇錯,是她親身簽的字,這個能夠找當初給我們辦理手續的事情職員作證。”
鐘鋼鐵一聽,很歡暢。俗話說,熟人好辦事。在中國,所謂打官司,偶然候,是打乾係。隻要你乾係硬,甚麼事都好說。
但是,他們想的太簡樸了,事情遠比他們想的要龐大的多。
鐘鋼鐵費了好大的勁,才把當時他和翠萍仳離的一些細節想了起來。
鐘鋼鐵mo起電話,就撥通了給翠萍的手機,氣憤的問道:“翠萍,你為甚麼要如許做?”
最關頭的是,要搜尋到相乾的證據!
庭審一結束,於狀師就從曲東市給鐘鋼鐵打來電話,向他彙報了開庭環境。
第二天,兩人就到民政局辦理仳離證書。遵循規定,辦理仳離證書,是要收回結婚證書。可頭天早晨,兩人找了一早晨,也冇找到結婚證書,鐘鋼鐵對民政局的李科長說,結婚證書早就丟了,找不到了,大師都是熟人,李科長也冇再難為他們,就給他們辦理了仳離手續,具名的時候,翠萍的意義是要鐘鋼鐵代簽,但李科長果斷分歧意,必須她親身具名才行,翠萍這才本身簽了字,她簽的字也是翠平,平就是平常的平。
鐘鋼鐵問於狀師,曲東法院有冇有熟諳的人,於狀師說,他有個姓曲的大學同窗在曲東法院乾副院長,和他乾係一貫很好。
於狀師起首到曲東市民政局,再次查閱了當年的仳離質料,檔案裡另有鐘鋼鐵和翠萍的身份證影印件。於狀師將這些質料影印了一份。於狀師還找到當年包辦仳離手續的李科長,李科長已經退休在家。李科長證明鐘鋼鐵和翠萍兩人親身到現場辦理的仳離手續,他也承認,當時忽視粗心,冇有發明翠萍簽的字翠平和她身份證上的字有所不同。李科長把當時的景象寫成了書麵質料,交給了於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