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漏網之魚[第1頁/共3頁]
韓健回到廷尉府,此時各路人馬在城中查抄贓款尚未結束。狡兔三窟,很多官員都在城中有很多的奧妙儲藏點。韓健一方麵讓人用刑拷問罪證確實的官員,一方麵派人去涉案官員府邸裡查問,就算有些官員嘴硬,他們的家眷為自保一定不會說。在這年初。一人犯法百口遭殃,偶然候為保家人安然,很多人還是會誠懇交代,韓健給他們的前提也不錯,隻要交代案情,退回不法所得,那家人便可赦免。這對想儲存香火的涉案官員來講,無疑是能擺盪他們很好的前提。
“是延寧郡王的人?”韓健也有些奇特。照理說延寧郡王是朝廷馳名的“閒王”,凡事都不喜好過問,如何會跟戶部的人有乾係?
“多謝盧公公。”韓健笑著拱手相謝。
見到楊曦這模樣,韓健也無法搖點頭,楊曦就是太輕信彆人了,彆人說甚麼就是甚麼,貧乏本身思慮的才氣。當然,在這件事上也不能怪楊曦不開竅,隻是有些事太通俗了,以楊曦的思惟,尚不能瞭解此次的貪汙虧空案跟李維之死如何能聯絡上。
“這湯生到底是職員好,還是有勾惹民氣的手腕?還是他脫手狠辣冇人敢獲咎?”韓健自語道。
但一個閒王身邊有幾個擁躉也是能夠瞭解的,關頭看這些人跟在延寧郡王身邊有甚麼目標。以延寧郡王的身份,要保一個戶部尚書,那還是綽綽不足的。
韓健搖點頭,道:“不當。現在冇有任何供詞證明此人有罪,我們就這麼把一個尚書拿來鞠問,言官那邊我們就過不去。現在就算要審他,也要先證明他跟此案有關。”
張行領命,其他官員覺得韓健說的“接待”是大刑服侍。誰曉得韓健說的接待是真的接待。韓健昨夜用刑,是因為韓健手上冇有任何證據,需求供詞,現在彆人證物證皆已在手,犯不著去用武力來落人話柄。現在他需求做的,僅僅是把李維套進這個案子中。
韓健冇說甚麼,一旁的楊曦卻彷彿另有所思,神情有些恍忽。
韓健瞥了楊曦一眼,心說難不成這小子覺得我貪功?
楊曦怔了怔,道:“這小我,有一次我見過,是在延寧郡王府上一次壽誕上。延寧郡王過壽,請的人並未幾,湯尚書就在其內,想來他跟延寧郡王乾係還不錯吧。”
司馬藉有些氣惱道:“現在戶部高高攀他一小我清閒法外,說他跟案子無關誰信?抓返來大刑加身門檻他招是不招!”
韓健沉聲道:“現在案子我們剛接辦,連我們本身都對這案子的過程不太清楚,如何將案子移交給三司?以是我請陛下再脫期我們一天時候,先讓我們把案道理順了,把該起的贓款先起了,該抓的人先抓了,再交給三司,如此不是更好?”
司馬藉最後說道:“隻是戶部尚書這小我,我們查不出他與案子有關,怕是不好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