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拋屍現場[第1頁/共4頁]
第二起案發到現在,時候並不長,但也不短,剛好十天。
答覆他的隻要空蕩蕩的走廊裡輕微的覆信。
陸離的視野又不由自主地往窗外飄了飄。
不管七宗罪的說法有多扯淡,但就憑之前那番血腥場麵和手中寥寥無幾的線索來看,凶手既然籌辦如此充分,一定會就此乾休,他們如果在這個時候還被無關緊急的瑣事牽絆而不能經心投入事情的話,何異於對下一個潛伏受害者的生命不負任務。
餘成言隻感覺電話劈麵越來越吵,的確像個專賣鴨子的菜市場,間或異化著莊恬極具辨識度的“哈哈哈哈”和年青女孩七嘴八舌的“小哥哥來留個電話唄”。
隻要一小我像是喝高了,還瘋瘋顛癲的冇想明白,仍在借酒裝瘋般往顧行身上蹭,但這回冇人放縱她了,莊恬獲得了號令,臉上笑容一抹,當即利落地擰過對方的腕子,今後一扭,把人推到了牆邊,冇等人反應過來,就惡人先告狀地大喝一聲:“差人辦案!你乾甚麼就往鑒戒帶內裡闖?!”
不過還冇邁動步子就讓一隻手給抓住了。
莊恬鬆了口氣,決定早晨回家就給李非魚打電話,好好說道說道這個到處惹費事的“紅顏禍水”。
他皺了皺眉頭,撥通了顧行的電話,心不甘情不肯地坦承本身冇發明新的線索。
他翻開手電,照亮黑洞洞的箱底,然後對比了一下現場照片中渣滓箱內的狀況,末端,說道:“第一現場不遠。”
有了這兩條可靠線索,併案的做法就不是被媒體牽著鼻子混鬨了。
在他另一邊的莊恬心有慼慼焉地拍了拍他的後背,然後問道:“顧隊,我感覺我們是不是重新查一遍?我如何感覺這玩意不靠譜呢?”她說的是之前查到的內容:“凶手再如何有籌辦,也不能一點線索都冇留下來吧?我總感覺哪兒不對!”
因為有了街頭巷尾“七宗罪”的傳言,又因為之前兩期案件之間恰好差了十天,十一月最後的這一天讓統統人都非常嚴峻,大量的記者們選了這個時候擁堵在省廳內裡,不但僅是為了從警方嘴裡取出來最新的停頓,更是懷了點不成告人的心機――萬一明天又有新的案件呢?
顯現器的熒光映在他略顯鉛灰色的眸子裡,暖色的疊加愈發增加了他的陰霾氣質,他手中不斷地記取甚麼,筆跡草率,大半都是難以辨認的標記和線條。
但立即,他微亂的思路就被“砰”的一聲悶響拉回,顧行重重拍上桌麵,神采淡然:“滾出去!”
陸離歎了口氣,但他彷彿並冇認識到本身略顯失態的表示,還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樣,就著檀卷原文照本宣科地先容了一遍分發給本身瀏覽的那部分資訊。
本來被反對了的動機再次浮上餘成言心頭,莫非凶手真的是無不同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