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前塵往事斷腸詩[第1頁/共6頁]
“說的不錯!越是如此,越是變態,越是惹人生疑!洛府看似明淨無辜,為何要做這類見不得人的活動?如果問心無愧,何需求將會場打掃潔淨,如許一來,不就間生懷疑?”
明哲和鳶兒來到綵樓,此地偏居城中,來往商客繁多,高樓畫棟,紅綢牽繞。會場四周雖有柵欄環繞,但較著有被人挪動的陳跡,想必當日插手綵樓招親的人很多,多到會場都包容不下這麼多人。此地是城中的繁華之地,將綵樓安設於此,確切吸引了很多人。前日洛府張榜書記,全城男人,非論貧富,非論貴賤,皆可插手,凡中繡球者,便可成為洛府的乘龍快婿。此動靜一經傳出,滿城皆知,大夥都在群情此事。
洛蜜斯站在綵樓上,手拿繡球,會場頓時溫馨下來。鳳冠霞帔,足踐絳履,腰如細柳,青絲垂絛,膚似凝雪,體繞暗香。此等絕世容顏,彷彿天仙落凡,再加上一身赤霞婚裝,讓在場合有女子自歎不如。北方有才子,絕世而獨立,說的便是這類人。那些世家公子瞥見洛蜜斯的麵貌,深陷此中,久久不能自拔。如許的女子,疇前隻在書中見過,卻未親眼所見,本日得才子一顧,三生有幸矣!
明哲和鳶兒在會場閒逛了半天,卻未找到一點線索。那日出了這檔子事,洛老爺當即命令封閉綵樓,不準任何人進入。按理說,現場的陳跡應會儲存下來,但此地乾清乾淨,冇有一點陳跡,應是有人打掃過。自那日,會場便被封閉,誰能出去?題目的鋒芒指向洛府,隻要洛府的人才氣自在出入會場。
若無直接證據,明哲不敢說大話。會場乾清乾淨,找不到一點線索,明哲也束手無策。就在此時,鳶兒的一句話,刹時引發了他的重視。
這位有緣之人,也是她的真命天子,當她及笄以後,此人便會呈現,能不能遇見,就得聽天由命了!綵樓拋繡球,憑意擇郎君,便是那位先生留下的解法,他的意義是讓洛蜜斯通過綵樓招親的體例,找到她的有緣之人。自那後,洛老爺一向忙於此事,不吝破鈔大代價,製作了這麼一座綵樓,還大費周章,張榜書記,為的便是找到洛蜜斯的有緣之人,助她度過此劫。
之前明哲還覺得,天樞中的也許是一種特彆法陣,隻要出來過一次,便一向受影響,並且此陣隻對他一人起感化,旁人無礙,即便闊彆法陣,隻要法陣不破,他仍然深陷昏倒。既然陣法不在堆棧,或許在會場。這也是他為何非要去一趟會場。現在到了會場,彆說法陣了,甚麼線索也冇找到。
神識類神通極難修煉,即便是在這方麵有很高悟性的天縱英才,冇個三五十年,連入門也達不到,明哲冇那悟性,也冇阿誰時候,以是這類神通他不太熟諳,清寒或許曉得一些,但她和明哲一樣,這類神通也不太熟諳,全部天師門也冇多少弟子情願修煉這類神通,白白華侈時候不說,學到最後,還能夠一事無成。當然這類神通如果修煉到入迷入化的境地,即便是遇見修為比本身高的修士,也可有與之一戰的才氣。何況神識類神通直擊人的神識,這類進犯是疏忽防備的,縱使修為再深,也抵擋不住。一旦神識受損,輕者仙緣止步於此,修為再無精進之能夠;重者癲疾發瘋,逐步丟失自我,變成一具行屍走肉,固然活著,但已是精力恍忽、思惟單一之物,稱不上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