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九、我,是神![三更求月票!][第5頁/共5頁]
震耳欲聾的喧鬨聲中,李丁一向冇有任何神采的臉上,終究暴露一抹笑意。
“我那赫雄奇。將踩著你的骸骨,成為血神族中,新的傳奇!”
其天賦神通,乃焚神血焰,能攻能守。一旦被血焰感染,朝氣和血液,便會成為血焰生長的養料。而血焰將目標的朝氣和血液吸食一空後,便能回饋給仆人,增加其仆人的修為。
這聲響,終究讓統統的人,回過了神來。
他隻曉得。這個血獠族,在黃沙城中,當著白叟小孩們的麵,殘暴殛斃了一名雙目失明的老者!
那是蠻荒百族中的血獠族,自稱血神族。乃是一個極險惡惡毒的種族。最擅接收其他生物的精血,來強大己身。
它風馳電掣,追風逐電,瞬息之間,已至黃沙城上空。它的背上,騎乘著一名巨大的傳奇,那是天神的兵士,是戰無不堪的傳奇!
其他的獸族人,不管男女長幼,亦同時停下了驚呼吼怒另有眼淚,個人倒抽一口冷氣,彙成一記龐大的嘶聲。
在悶雷聲傳來的那一刻,他已經眯起雙眼,昂首看去。隻看了一眼,他赤色的瞳孔便猛地一縮,瞳中跳出血焰火huā!
然後他們也同時呆住,用震驚的,驚奇的,茫然的,不成思議的,難以置信的眼神,怔怔地看著李丁。
他曉得那使者是甚麼人。也曉得對方的來源。
人們不明白,李丁他為甚麼不驅動靈寵策動進犯,反而要那般靠近血獠鐵衛。
但就在這刹時,他駭然發明,李丁雙瞳當中,閃過一抹高貴的紫意,一對眼瞳,鮮明變成了一環套一套的深色紫瞳。那一頭亂髮,亦染上了一層紫意!
李丁還為了他們辛苦馳驅,前去火焰山尋覓渡荒的糧食。現在已經有了服從。找足了能讓黃沙城八千餘人,安然度過饑荒的糧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