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1114.審案(3)[第1頁/共2頁]
捱打甚麼的小意義,當他看不出此中有貓膩麼?封家二郎就算再挨五十棍也不至於被打殘。不過這麼當眾打了,林家的麵子總算找回幾分。可封明潤仗著有功名在身,逃脫了杖責。要他捱打,就隻要先肅除他的功名了。若還能打消他重新考取功名的資格,那就是斷了他的出息了。
知府道:“是啊,到底你是知府還是本官是知府?”
林家之前在府城近乎一手遮天的時候,林五確曾在大堂上安排過前任知府如何判處。這會兒被問責纔想起今時分歧昔日了。他躬身道:“門生不是越俎代庖,隻是因為曉得如許的先例,以是提示大人罷了。”
明皓一驚,太狠了!他暗自下定決計,如果必然要肅除一小我的功名,那就設法請大人肅除他的。他歸正也不籌算再考功名了。
林五氣結,這一條家裡的人冇有和他講過。他當然覺得是封家兄弟、淩府家將帶頭打砸的。現在這帳要如何算?
知府冷哼一聲,“宣當日在林家財產的客人上堂作證。這件事兩方的人說得都不算,得聽證人的。”
生長到打砸的階段,自家人的確是都冇脫手了,是跟去的百姓在趁機泄憤。那麼多百姓,天然是法不責眾。以是林家隻能逮著封家人和淩家人算賬。但證人都說堂上的人冇有脫手,相反還束縛了想渾水摸魚的百姓,乃至還庇護了他們這些客人的安然。
如果證明顯潤真的帶人去打砸,那的確是得肅除功名的。但不至於永久不準再考,頂多有個五年、十年的時限也就是了。這個獎懲比淩荊山當年的永久不準科考要輕很多,畢竟當時劉家有學官撐腰。當然,這個懲辦也毫不算輕。
二郎搖點頭,“冇事。”事情鬨得如許大,冇有一點獎懲必定收不了場。他當初領著伴計去打人,心頭就稀有了。
林五道:“大人,我家二十幾處財產被封家兄弟帶人打砸,直接喪失以萬兩計,並且重新開業買賣也大受影響。門生請大人做出嚴懲。之前兩家就算是打鬥,各自受了獎懲就算疇昔了。可這登堂入室打砸性子可就完整分歧了。這封明潤身為秀才,知法犯法,請大人肅除他的功名,打消他今後再插手科考的資格。”
明潤道:“大人,十多年前我妹夫曾承遭到過如許的獎懲。可當時他是被誣告與有夫之婦私通。門生現在不過是替mm出頭毆打了先對她下毒手之人,相稱因而兩家人打鬥。大人的懲罰門生認。可他林五憑甚麼在大堂上越俎代庖替大人發號司令?“
然後是第二項控告,控告他們帶著人打砸林家財產。
二十幾處財產的客人天然不能都來,隻找了明潤和二郎去的那兩處林家財產的十來位客人。這些證人之前都被官府監督著,並冇有給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