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11[第1頁/共5頁]
“讓他學會辨玉、學會打理鋪子,像你一樣做一個玉器販子?”趙宴平打斷他的話道。
王遇安低著頭,早在本相敗露時,他就猜到了這個成果。
杏芳本來就被趙宴平鋒利的核閱看得心中惴惴,再一關門,廳堂裡一片暗淡,顯得正襟端坐的大理寺卿跟活閻王下凡一樣,杏芳腿都軟了,戰戰兢兢地跪了下去,操縱叩首的姿式遁藏趙宴平的目光:“大人,小官爺真是奴婢生的,奴婢還記得奴婢送他去靈山寺下時的景象,雪才停不久,奴婢怕孩子凍著,給他裹了好幾層被子,還找了一堆兒乾草鋪在被子底下,奴婢親眼看著他被人撿走才分開的。”
王遇安帶著借來的銀子去玉石產地采購毛料, 但願切出一批好玉,成果他看走了眼,統統毛料都切了, 隻得了一些不入流的雜玉, 值不了多少錢。王遇安就把那點玉賣了, 換了幾十兩, 回京後鑽進賭場又去賭, 又輸光了,然後就被借主抓了疇昔。
“你送走了孩子,頓時回了王家?”
杏芳一聽,抖如篩糠,當場就交代了後果結果,哭著求趙宴平饒命:“大人,這都是我家太太逼我的,求大人行行好,放我一條活路吧!”
王遇安頓時道:“會!他是我王家獨一的骨肉,我必然會好好種植他,讓他……”
至於動機,鄒氏是為了錢,王遇安是不想讓兒子曉得他先強了一個丫環纔有的他,杏芳呢,既有出於對鄒氏的忠心,也是想撿個探花郎的兒子,隻要認親勝利,她便會成為王家端莊的姨娘,後半生能夠納福了。
鄒氏當即叮嚀小丫環去請她的婢女杏芳過來,杏芳是本名,年青的時候叫這個,現在四十來歲了,稱呼也變成了芳嬤嬤。
伉儷倆不敢不從。
她底子冇生過孩子,那裡曉得該如何斷?
“帶芳嬤嬤過來,本官有話問她。”冇碰小丫環端上來的茶水,趙宴平冷聲道。
趙宴平盯著她道:“你現在交代出真相,我不會究查你的欺詐之罪,若去了大理寺,你一個家奴竟敢夥同彆人欺詐朝廷命官,企圖冒認官員生母,必是極刑無疑。”
他借一千五兩銀子給王遇安,王遇安拿這座三進宅子與昌隆街的鋪麵做抵押,三年以後,如果王遇安能還清趙宴平一千五百兩,契書取消,兩家相安無事。如果王遇安三年內冇法還清債務,趙宴平會充公王家的宅鋪,王遇安一家是死是活都與趙家、孟昭無關,倘若王家持續膠葛,趙宴平可憑這份契書將王家四口下獄。
生父、養父又有甚麼乾係,有趙大人如許的父親,兒子不認他,他服!
“昭哥兒不會認你,他守禮狷介,最恨欺男霸女之輩。”趙宴平先讓王遇安完整死了認親的心。
跋文11
王遇安雙手捧著文書,隻見上麵的字鏗鏘有力,帶著一股剛正浩然之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