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他們有槍[第1頁/共4頁]
到阿誰時候,他們便能夠輕鬆脫身了,開車溜之大吉!但是,他們車牌冇有任何袒護,萬一被人給記著了車商標如何辦?一旦鬨出一點動靜來,那但是冇法清算的結果。更何況,林楓明著朝他們潑臟水,必定會想到了這一點,彆人不去記車商標,林楓絕對會去記車商標的。
法不責眾,說的就是這類環境。特彆是現在這個社會主題是調和二字,到處維穩又維穩,犯了公憤,惹了公眾,不管你是捱了揍,還是吃了彆的虧,隻能說你一句該死。體係內的人更會說你一句癡人!
隻是,有些時候挑選站在帶領一邊,而不挑選站在公眾一邊,也不見得是甚麼功德。比如現在這些差人,站在了帶領那邊,卻被不明本相的大眾給圍觀了。
這個為首的差人能夠鑒定,林楓臉上那光輝非常的笑容,隻要本身看到了,那些圍觀的不明本相的大眾,底子就冇有看到!
這類犯公憤的事,被打了也是白打,絕對不會再有彆的一個成果呈現。
不是這些差人不想這麼做,而是他們現在已經溜不掉了,被那麼多人圍著,車都開不出去,談甚麼溜之大吉啊?棄車而逃,怕是成果更不堪假想,還不得被這些圍觀的公眾給堵住?到了阿誰時候,林楓再略微煽風燃燒,這些不明本相的大眾還不得動了手?結果會直接是一個半死啊!
想到這裡,林楓驀地抬起了頭,目光看向了這輛警車內的差人,而他的臉上,則是帶著光輝非常的笑容。
不曉得為甚麼,看到林楓的笑容,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為首的差人,一顆心頓時沉了下去!莫名的感到一種驚駭!
可林楓所做的事情完整出乎了他們的預感,直接帶著這個開槍的傢夥過來了不說,還讓整件事情暴光在了公眾眼皮子底下。
現在倒好,車裡的差人已經冇法再說本身是差人了,因為林楓之前說的話,以及圍觀的大眾也的確是看到林楓站到了車前說了幾句甚麼。
阿誰時候,就是他們脫手的時候了,連帶林楓加開槍的傢夥一塊帶歸去!以後的工感化腳指頭想也曉得會是如何回事了,槍案的事情會被抹平,但是林楓則會被冠以行凶傷人的罪名!
不得不說,這個一石二鳥的打算想的還是相稱不錯的。固然他們明曉得林楓曉得差人在監督他,可他們卻以為林楓遭受槍擊,不會想到跟差人有關,更不會等閒的把人交給差人,因為林楓必定曉得交給差人是查不出甚麼來的。
總而言之一句話,絕對不會有人憐憫你的……
真要讓他們挑選,帶領與大眾,必定是辦事帶領,獲咎大眾了!
打電話來的人不是彆人,恰是他的頂頭下屬,也是市局的一名副局長!這位副局長在電話中叮嚀,隻要跟緊林楓,不要去管閒事,如果林楓冇有被打死,而是抓住了朝他開槍的傢夥,必定要從這個開槍的傢夥口中撬出一些資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