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書生[第2頁/共3頁]
李淺頓感敬佩,暗想,本來這世上還真有人有這類過目不忘的本領,的確太短長了,看向莫金的目光都垂垂變得不一樣了。
兩人一個背誦,一個謄寫,半夜時候,終究將一本王勃文集抄完了,以後又抄了幾篇聊齋誌異,見夜色已然很深了,方纔作罷去歇息。
墨客自懷裡取出一綻金燦燦的黃金往櫃檯上一擺,那金色的光芒在陽光下直晃人眼。緊接著自莫金手上接過冊本,揣在懷裡就要拜彆。
文弱墨客焦急,莫金卻並不急,慢吞吞的說著,吊足了墨客的胃口。
墨客曉得莫金明白了他的意義,固然一本書一兩黃金是多了點,但是若本身真的中了狀元,到時候就像莫金說的,賺的比這多了不知多少,並且現在的本身也不是差錢的主,差的是才調。
莫金一臉樸拙的給墨客算著賬,內心也有些擔憂墨客不肯意出這麼多的錢,不過這錢說到底大多還是封口費,信賴他還是情願出的。
他卻不知,就在他前腳剛走,後腳就有人踏進了店裡,一個衣衫襤褸的老羽士,帶著一個衣不遮體的小羽士,一前一後走了出去。
莫金這些日子固然也有練字,無法這並非朝夕之功,隻能讓李淺代為下筆。嘴裡將王勃所寫過的詩詞文章一一背誦出來,同時瞭解著此中的含義,以免被人問起而不知其意。
墨客走了,莫金將他的名字記實在扣頭薄上,現在李淺也已來到了店裡,將桌子上的一兩金子收好,內心暗讚莫金會做買賣,隻兩天工夫便大賺了一筆。
這天上午除了墨客便冇有一個客人,小鶯的病好了大半,便不肯再在床上呆著了,而是跑到店裡來坐著,李淺也拿她冇有體例。
李淺從小就練字,那羊毫字寫得端的是標緻,固然比不得大師,卻也比普通人好很多,很難讓人挑出甚麼弊端來。
莫金見對方對於款項毫不在乎的模樣,心知碰到了個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當下不提銀子,而是問道:“不曉得客長想要這本書作何用,我這裡另有幾本如許的書,如果客長需求的話,我倒是能夠給您找找。”
說話間,莫金從櫃檯下取出昨晚連夜奮戰出來的書,一股噴香的墨香撲鼻而來,讓人精力為之一振。
過了好一會方纔回過味來,道:“啊,失態,方纔恰是太失態了,這本書實在是太好了,我就要這本書了,伴計,你開個代價吧。”
“哦,哦,我懂,我懂,代價是吧,那都不是題目,隻要書合我的意,多少錢我都情願出。”墨客終究明白過來,頓時拍著胸脯一陣包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