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軍銜及陸海空軍勳賞條例[第1頁/共4頁]
第9條
少將1顆星
百姓黨軍隊疇昔實施的是中華民國的軍銜,軍官、士官分為4官等16官階、兵士分為3品級
陸海空軍勳賞條例
賴名湯空軍一級大將1970參謀總長
勳章、勳刀,除由總統特令頒給外,得由各主管長官,將建功職員之功勞究竟,造具勳賞建議冊,遵循行政體係,層報國防部覈定,呈請行政院轉呈總統頒給之;戰時得交由最高軍事長官,先行授予,補呈總統備案,並交該管機存眷冊。
七勳刀。
第25條
校等官三等至六等。
一級大將:1935年4月1日,百姓當局授任馮玉祥、閻錫山、張學良、何應欽、李宗仁、朱培德、唐生智、陳濟棠等八報酬陸軍
閻錫山陸軍一級大將1935百姓當局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第二戰區司令長官,行政院院長
將等官一等至四等。
郝柏村陸軍一級大將1981參謀總長,國防部部長
第3條
餘漢謀陸軍一級大將1965陸軍總司令
雲麾勳章分為九等,凡陸、海、空軍甲士,對於國度建有功勳,或鎮懾內鬨,立有功勞者,依左列規定,彆離頒給之:
劉湘追贈陸軍一級大將1938第二戰區司令長官兼第二十三個人軍總司令
非陸、海、空軍甲士或在鄉甲士或外籍職員,對於戰事建有勳功者,得依本條例之規定,頒給寶鼎或雲麾勳章。
一級大將4顆星
第24條
中將2顆星
程潛陸軍一級大將1939百姓當局軍事委員會參謀總長,第一戰區司令長官
張學良陸軍一級大將1935東北邊防軍司令,陸海空軍副總司令
二級大將:1935年4月2日,百姓當局授任白崇禧、龍雲、劉峙、顧祝同、傅作義等20報酬陸軍二級大將。今後,又連續授任和晉任了30位陸軍二級大將。
彭孟緝陸軍一級大將1959陸軍總司令,參謀總長
校等官三等至六等。
胡璉陸軍一級大將1972金門防衛司令官,陸軍副總司令
第20條
陳誠陸軍一級大將1947國防部參謀總長,百姓黨副總裁,行政院院長,副總統
百姓黨軍銜及陸海空軍勳賞條例
姓名軍銜授銜時候最高任職
百姓黨軍隊自1935年4月開端授任第一批一級大將,到退出大陸時共授任和晉任12位一級大將。到台灣後,又連續晉任了
陸、海、空軍軍隊撤消番號時,所受名譽旗,應繳複原頒佈機存眷銷。
二彼蒼白日勳章。
他是少校司令,申明他當時在你們阿誰處所所帶的兵估計就一個營。
名譽旗,由最高軍事長官報請總統考覈頒佈,交由最高軍事長官親授,或派員代授之。但功勞特異者,得由總統派員親往戰地或地點地頒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