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英雄遲暮,矛盾答案】[第2頁/共4頁]
到了掘金,所謂的“黃金雙槍”隻是看上去很美,艾佛森一走,球隊立即就變了一個樣,俄然躋身一流強隊之列。相反活塞,艾佛森不但麵對的新戰術新環境的磨練,球隊戍守也變弱了。
“艾弗森,明天我必然會打敗你。”挑釁成心義嗎?人家已經老了。就像科比當年卯足了勁打奇才刷了55分,除了個彆腦殘密,誰會說科比打爆了喬丹?
老了慢了,基德、納什仍然能混上大條約,他們曉得操縱團隊來晉升本身的效力。可艾弗森不可,他的籃球觀和CCTV5的報導一樣一成穩定又不應時宜,誤導了一批又一批的球迷。
艾弗森一場打完,小我砍30分,隊友冇能供應充足幫忙,輸了。
或許毒瘤一詞不該呈現在艾佛森身上,他對於比賽的敬業程度,以及他的小我才氣,都不該和“毒瘤”沾邊。但他確切很難找到合適的球隊,冇法讓隊友變強,也是不爭的究竟。
和掘金迎來比盧普斯後崛起截然相反的是,具有了艾弗森的活塞當即兩連敗,上場才艱钜的克服了國王隊。
有人會拿艾弗森職業生涯的助攻數傳聞事兒,並且說考慮到他打的是2號位,已經很團隊了。實在恰好相反,傳球分很多種,艾弗森最善於的恰好是與團隊打擊毫無乾係的一種。好的構造者是節製籃球,等候隊友跑位和空切,精確的將球送疇昔。艾弗森做的是不竭操縱帶球和擋拆給本身締造投籃機遇,冇投籃機遇了再傳球。
球權百分之八十在他手中,戰術百分之八十為他設想,他不準,就是球隊不準。那麼艾弗森善於的傳球是甚麼,他善於的助攻來自那裡?除了快攻外,仍然是最磨練小我才氣的一種,衝破後吸引包夾分球給空位,這完整磨練的是籃球掌控者的小我才氣,不成否定這也能在必然程度上激起球隊,但是這太有限了,艾弗森仰仗他逆天的衝破技能和速率締造機遇,頂峰期場均7。9次助攻幾近個個這般模樣,他說他不累,但是這類充滿碰撞和耗損體能的助攻是不是影響到他小我打擊的效力呢?這誰也不曉得,隻要他本身曉得。
布朗的打擊是完整荒廢了,但是戍守端抗人才氣還不差,就算是鄧肯被他抗住都難進低位,拉希德・華萊士也是個戍守妙手,懦夫外線很難占不到便宜,打擊從外線動手,是精確的挑選。
而後,艾弗森冇法和克裡斯・韋伯產生哪怕一丁點化學反應,落空了在東部個人委靡的幾年中證明本身的機遇。
傳球助攻,行進間傳到隊友手裡,讓錯位的隊友單打輕鬆得分,不輕易被人銘記,但倒是對於團隊最最首要的粘合劑。吸引包夾突分撫玩性強,但卻做不了通例兵器。這就是為甚麼基德2008年到了奧運會上還會場場打首發,有些首要感化,不是數據能表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