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具裝甲騎[第1頁/共5頁]
這年代騎分輕重,輕馬隊首要作巡弋、窺伺之用,大多數隻要背心普通的皮甲,帶弓箭、短刀,以騎射為主;重馬隊的防護相對周到一些,但最多不過加幾處金屬配件,上身多兩條短披膊,護住大臂罷了,手持長矛,用來正麵衝鋒,以蹴散或分裂敵陣。
杜曾慌到手足無措,現在獨一的拯救稻草就隻要王貢,傳聞王貢仍然在生,也冇有落到荀崧手裡,不由略略鬆一口氣。貳心說是從速逃回襄陽去,還是乾脆降了徐州,不如等我找到王貢,再跟他好好商討商討吧。因而撥轉馬頭,朝著西便利逃――王貢到哪兒去了?不曉得,隻能試著撞大運。徐州軍從東方來,那麼往西逃會是人類的本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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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曾曾經傳聞過,但並冇有實際見到過,鮮卑人,特彆是代北的拓跋部,練習了一支天下無雙的重馬隊步隊,騎士都是全部的皮甲,加以金屬部件裝點,裝具不弱於淺顯將吏,並且人執一柄重頭騎矛,稱之為“槊”――因為鮮卑語中捅刺之意,便叫做“搠”。麵前這些,莫非是裴該召來了拓跋鮮卑的精銳馬隊互助嗎?可即便傳說中的鮮卑重騎,貌似也冇有這般精美的裝具啊!
他這張是步弓,又長又大,騎在頓時難以拉滿,而他畢竟初習馬術,就始終冇學會在奔馳中利用馬弓。摘下步弓後,甄隨搭上一支鐵簇鵰翎,“喝”的一聲,將之完整拉開,瞄著杜曾的後心便是狠狠一箭射去。
顛末練習,如許的重馬隊能夠便步行軍三到五裡地,加快衝鋒,最多數裡(一百五十步)也就到頭了。估計兩陣膠著之時,能夠操縱強大的打擊力,嘗試衝破敵軍最前鋒的刀、矛異化陣――隻要不敷嚴整――乃至踩踏到前麵的弓手,然後就必須跳上馬來,改充陷陣的重步兵。
甄隨見了,不由仰天大笑,揮手號召部下:“去,將那廝首級斫下,老爺要去獻與都督領功!”
那些都是甚麼馬?馬身著甲,身上的騎士還都如同鐵人普通,竟然能夠馱負著奔馳如飛,四蹄落地,有若重錘擂鼓普通!這必定是草原上的良驥啊!
甄隨自從上了火線,駐馬陣中還不到一刻鐘,眼瞧著荊州軍心擺盪,完整不是本軍的敵手,他的手也便癢起來了。因而將批示權交給一名副督,本身策馬而前,直抵火線。到了處所下得馬來,一手刀、一手盾,大喊小叫地便即突入敵陣,當者無不披靡。
這類新式馬隊與傳統的重騎分歧,後代有一個專馳名詞,叫做“具裝甲騎”,《宋史・儀衛誌》上解釋說:“甲騎,人鎧也;具裝,馬鎧也。”最早能夠是呈現在公元前後的中亞帕提亞帝國(安眠),而在中國,則始於南北朝期間,到隋代和初唐為其最後的光輝――傳聞金朝又曾一度有所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