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一更(10.29日更新)[第1頁/共3頁]
縣令眯著眼睛看向衙外,迷惑道:“如何那麼多人?”
那衙役頭疼道:“你隨我去縣衙。此事案情嚴峻, 縣令馬上坐堂, 國子司業已在縣衙等待。如有委曲, 你可去縣衙再叫屈,自會替你申冤。未經檢查,談何科罪?縣令命令拘提你, 你若執意不從,纔是罪加一等。若將此事鬨大,觸及朝廷命官、科考事件, 案件轉至刑部, 乃至大理寺嚴審, 隻怕你罪惡更重。”
可他已經行至刀尖,連自述也說完了,該如何改口?
可這賬目查起來,哪是那麼輕易的?一來一回地查驗,就得破鈔很多時候。
他抬手笑道:“你們持續,我二人不過前來旁聽。不必在乎。”
堂鼓擊響,縣令從東門出來。
“何需證明?”方拭非指著案上那本書冊道,“書中不都寫得清清楚楚嗎?”
周公子急道:“那恐會生變啊。”
縣令咳了一聲,叫本身沉著下來。才持續問道:“方拭非,你對方纔國子司業所述案情,有何貳言?”
那縣令聞言長吸口氣。
“堂下何人?”
他官居四品,天然不消像方拭非一樣,在堂下下跪待審。
王聲遠來了興趣,搭著扶手道:“我前去看看,禦史公要一道去嗎?”
禦史公還記得此人,前不久在大理寺前攔了他一次。不動聲色問:“如何?”
外間一名小吏走出去,給王聲遠遞來一封信,並傳了兩句話。
縣令眼睛瞪圓,頭微微後仰,轉著眸子看向他,求證道:“戶部尚書?”
這拘提個方拭非,還順帶引了那麼多人來?
方拭非持續道:“可小民找國子司業,所求並非如他所言。那一百兩也不是為了賄賂,隻是想請司業在冊上提名,製造名譽,代為鼓吹。”
他拿過驚堂木,敲在桌上。
戶部尚書王聲遠,正拿了賬冊,與禦史大夫參議洪州官員貪腐一案。此案三司會審,陛下不容輕判。凡是相乾者,要求一概嚴懲。
方拭非大聲道:“我在水東縣,曾有幸與王長史扳談,他賞識我的才調,便替我給王尚謄寫了一封保舉信。讓我來京師以後,找尚書自薦。”
曉得此人欺負不得, 對她的態度也放緩了很多。
“如何證明?”縣令說,“提名為何要奉上一百兩?這便是賄賂。”
方拭非被帶到堂上。縣令縣尉主簿,皆已就位。那位國子司業,因作為證人,站在一側。
縣令“嗯?”了一聲,國子司業屏住呼吸。堂上世人神采各彆。
禦史公:“也可。”
王聲遠笑道:“這年紀大了,總有些弊端。我倒是曉得一名遊方醫,擅治腿腳傷科。現在找不到他了,但他給我留過一則方劑,禦史公或答應以一試。”
他雖是京師縣衙,但與尚書省、禦史台如何能比?自就任京師縣令以來,倉猝間見過幾位上官數次,卻並無多大交集,更彆說這二人同臨衙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