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九章《宋石協定》[第1頁/共3頁]
7.中原承諾,退出南chang郊區,將都會移交給再次攻入南chang附近的日軍,但日方不得禁止我方有序的撤離公眾和緝獲物質,時限一樣為一個月,對冇法撤離的物質和設施,我方也不再停止粉碎。
三天今後的1941年4月7日,二國舅和石原莞爾中將在武han達成了史稱《宋石和談》的奧妙條約,條約規定:
16.兩邊商定,新一軍進抵武han核心後便和第十六師團展開一場“都會攻防戰”,兩邊互派察看員,商定每天耗損炮彈不超越一百發,槍彈不超越一千發。
不過這此中石原莞爾還是算漏了一環,那就是李雲龍,對於兩邊之間的《和談》李雲龍天然是會嚴格的履行,不過還是會想儘體例的找一些小縫隙出來,讓石原莞爾和第十六師團難受不已。
4.日方承諾,將鄂北統統日偽軍軍隊撤回武han,軍隊輕裝簡行,不照顧過量的財賄和物質,同時不對門路根本設施等停止粉碎。
10.日方承諾,將會庇護叛逆皇協軍官兵家眷及財產的安然,對已經截留的皇協軍初級軍官家眷,將會向中原諜報構造移交。
12.日方承諾,日本中原調派軍第十一軍司令石原莞爾中將承諾,本身執掌第十一軍期間,第十一軍毫不率先利用生化兵器進犯山城當局軍。
就像是和談第四條規定,日軍撤退的時候將不照顧過量的財賄和物質,這一點李雲龍就不折不扣的履行了,你不是冇提兵器設備嗎?那好,我們就給統統的日偽軍軍隊繳械,至於過量的財賄和物質也冇有標準不是,那好,那就全數征用,然後一人發一兜子的陳化糧飯糰和一個水葫蘆都打發上路,甚麼?小我財務?對此我們是非常尊敬的,不管是日本當局合適公眾的財產都會獲得包管,第十一軍將會在估價的根本上溢價100%利用軍票付出,公道合法,有定見的話,你們找大藏省,找軍部,找發行構造去,歸正你們說了,這個是合法貨幣。
1.中原承諾,答應日本方麵於1941年4月7日——1941年5月7白天撤離武han的日偽軍主力、外僑、物質,期間中原空軍將不再轟炸武han郊區和長江上的日本船隻。
《和談》大要上看來彷彿是日本人占了不小的便宜,可究竟上倒是當局獲得了一個完整的武han和鄂北,鄂省公眾也製止了無辜的毀傷,同時,有日方供應的藥物也能夠更快穩定大火線局勢,減輕公眾的痛苦,而國軍持續奮戰數月,也火急需求停止修整,就像是勢如破竹的九戰區前衛裝甲師,設備妥當率乃至連30%都達不到,彈藥和油料也是見底了,仍然是到了強弩之末,就算是不達成《和談》也很難一起推動到九江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