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判決[第2頁/共3頁]
李翔又把驚堂木重重一拍,道:“可有賣身左券?”
紀剛心機簡樸很多,就邱老四大字都不識一個,樂思齊但是上過學的,如何能夠是他家的婢女?他早就想出聲斥責邱娘子胡說八道了,這時也朗聲道:“莫非邱家在公堂上也能橫行霸道不成?你們冇把縣尊大老爺瞧在眼裡,難不成手眼通天麼?”
那裡曉得樂思齊並不如他們以是為那樣,隻是一個從山裡出來的村姑,大字不識一個,隻要被他們戴上這麼一頂大帽子,嚇也嚇壞了,那能辯白。再者說,這類事也辯白不了呀。邱老四又是早打通縣尊大人身邊的衙役,與陳秀才又搭上線的。
李朝吃了一驚,先是失驚,接著悲傷,然後是被棍騙的氣憤。他冇重視到邱娘子的手指頭指向那裡,聽到私奔兩個字已有麵前一黑之感了。
自有書記寫了供詞讓邱老四畫押,李朝等人也在人證上按了手指印。
樂思齊冇推測邱娘子會血口噴人,一怔之下,氣往上湧,眼角餘光偶然中瞥見邱老四噙著嘲笑的臉。
邱娘子一句話公然有顫動結果。
李翔的聲音在大堂表裡迴盪:“邱老四強搶民女,重打五十大板,今後不得與民歌女思齊膠葛,如果再膠葛不休,再重杖。邱石氏助夫為惡,杖二十。”
圍觀的公眾風湧往廊下圍觀,有身小力弱的,被擠得顛仆在地,連著被人踩了好幾腳;有那力量大的,固然竭力撐住冇被擠到牆角去,卻也瞧不見邱老四捱打的場麵,急叫直叫喊。
圍觀的大眾便鼓譟起來。
樂思齊的狀紙一早遞上去了,此時就擺在李大老爺的麵前的案上。李大老爺捋了捋髯毛,道:“今有民歌女思齊狀告邱老四明火持杖強搶她為妾。邱老四,可有此事?”
樂思齊一個小女人高聳地呈現在小鎮,高聳地開了家不需求多大本錢的小店,身邊隻要一個渾厚的小夥子,若說樂思齊從哪戶大戶人家跟人私奔,倒也有能夠。
邱老四隻覺後背涼嗖嗖的。
樂思齊不由感慨還是新社會好,若不是她識字,他們會這麼信賴她嗎?指不定邱老四兩口兒的狡計就得逞了,她不但冇能打贏官司,還得被光亮正大當作婢女送去邱家,今後被邱老四伉儷折磨。
樂思齊忙扶起她們。婦女淚流滿麵,道:“女人大恩,民婦下輩子做牛做馬酬謝。”
人群中擠出幾個白叟,對著樂思齊施禮道:“女人為鎮上百姓出了惡氣,請受我等一禮。”
他老婆跪在他中間,低聲應和道:“是呀。”
邱老四兩口兒的神采落在樂思齊眼中,她內心明白了幾分,失勢不饒人伸出白淨的手指,道:“拿來。如果你拿不出文書,還請彼蒼大老爺治你個指良為奴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