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 傳說中的天才[第1頁/共4頁]
“並且,矽穀也在那邊。”靳夜淡淡道,“大學的時候,常常在矽穀那邊的公司打零工。”
靳夜想了想,漫不經心道:“兩三年之類應當是不會有甚麼題目的,不過比來兩年美國經濟遠景不太好,以是這兩年我會漸漸把這邊的公司轉移一部分到海內,美國這邊的市場幾近算是飽和了,那邊纔是將來的疆場。”RS
要曉得,哈佛但是天下第一名校,去那邊讀書是多少學子的胡想。
“和教員多打仗,不要順從,也不要怕本身英文說不好出醜。這段時候我和你會主動用英語交換,當作給你練習。”
校長再次核閱了一下鄉巴佬身上的條紋棉布衣服及粗布便宜西裝,然後吐了口氣說:“你們知不曉得建一棟大樓要花多少錢?我們黌舍的修建物代價超越750萬美圓。”
“房地產但是個暴利行業,並且根基上算是穩賺不賠。”
這位密斯轉向她的丈夫說:“隻要750萬便能夠建座大學?那我們為甚麼不建一座大學來記念我們的兒子?”
“那偶然候必然要帶我去你母校觀光一下。”林夏擠眉弄眼道。
有,當然更好,冇有,也不影響甚麼。
而現在,看著喜好女孩那種眼神,固然表示的不是很較著,卻比當初他收到告訴書更讓他歡暢。
校長終究如願以償,能夠把他們打發走了。
難怪靳夜還在讀書,還成為了陳清的學弟。
然後他蹙了蹙眉,“哈佛名譽太大,不需求任何人錦上添花,當年的斯坦福不也是這麼來的?”
“另有,碰到學術題目不要迴避。學習的過程中必定會有很多不懂的處所,這個時候要多問,不要怕丟臉……當然,這個前提是要能夠用英語表達出來,不然教員都聽不懂你的題目,或者他聽懂了你的題目,但你聽不懂教員的答覆,那也冇有效。”
聽著他略帶一點調侃的腔調,林夏擰了他一把,哼哼道:“彆小瞧人,我會好好學英語的,到時候定要你刮目相看。”
林夏瞭然,斯坦福是人名,是一對美國佳耦已她們的兒子定名的著名大學。
女的穿戴一套退色的條紋棉布衣服,而她的丈夫則穿戴布製的便宜西裝。
這時,那位密斯沉默了。
至於碗筷,自有洗碗機,看著就是初級貨,還很便利。
“唷,那我就拭目以待。”
就如許,斯坦福佳耦(Mr Standford and Mrs.)分開了哈佛,來到加洲,建立了斯坦福大學(Standford Uniwersity)以記念他們的兒子。
校長並冇有被打動,反而感覺好笑。
“不過,我還是先搞定英語吧。能把英語學的像母語一樣,也算是我一年學到的東西了。”要曉得,她現在的英語發音,就是標準式的中式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