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準女奴[第3頁/共4頁]
“那你這是甚麼神采?”曼殊再問副統領。
火靈州的紡織業並不發財。火靈州的女性是很喜好水靈州的薄帛、絲綢、刺繡的。
“夢裡你很不安的模樣。”鬆華道。
與其說他很寶貝紅睛草,不如說他很鄙夷紅睛草,如他本身所言,紅睛有甚麼好的呢?橄欖、蜂蜜、無花果,那纔是火靈州最本質的好東西!以是,統統販子想來販紅睛的?先來發賣這些好東西再說!販子們拿他冇體例,為了紅睛草,也隻好跟他捎帶著做其他買賣,無不抱怨他真是古怪。
女人氣得一摔布料,給他一個明白眼,轉頭瞥見小矮胖手上戴的戒指真標緻,給他拋個媚眼。小矮胖頓時暈乎乎的。
女管家不是每天都來集市的。她定點兒來。算算時候,另有兩天。曼殊等人借這個時候走動走動。
“如何了?”鬆華體貼的問。
“但是地州以外不是冇有奴了嗎?”曼殊又問,“如何能夠把他們視為仆從呢?”
“啥?”
靈州的住民們經曆戰役太多了、看人死傷太多了,憐憫心的門檻是比較高了,起碼分歧用在這些女戰俘身上。
至於曼殊呢?曼殊蹲在中間笑眯眯表揚副統領:“你扮得真好!”
這麼一說,你還肯不肯費錢買仆從了?有冇有一蒔花了錢打了水漂的感受?
“以是都問你了,到底在說甚麼……”曼殊皺眉道。
“此岸的人不肯到此岸去呢!不是不能,隻是因為他們不肯走,除非這花給他們帶路,他們才肯走了。”那人含笑對曼殊道,“你是曼珠沙華。你是此劫的劫花。”
“如何了?”曼殊也反問。
好吧,曼殊未幾事!曼殊遵循這個天下的法則辦事!
“喂,那次不怪我。帳要算在蠟郡王身上!”曼殊道。
呃,法理是如許的:蓄奴分歧法……
冇人買仆從,那另有人賣嗎?除非賣到地州去。
就是說,如果你是個想蓄奴的,又恰好餬口在風、水、火州,你想買小我來,錢付了,這小我在法律上不是你的仆從,你想照仆從主使喚仆從一樣使喚他們,他們不聽。你訴諸法律庇護,法律不庇護你的權力。你如果勃然大怒,想親身揍他們一個臭死逼他們就範,那麼,他們是不是能抵擋、你能不能真的揍到他們是一回事,更大的題目是,你把他們揍個臭死,犯法啊,法律要來管你的啊……
那男人看著五大三粗、一個鷹鉤鼻很有氣勢的模樣,實際上窮得很,當即表示不能買。買了還過不過日子了?
不管如何說吧,看曼殊跳腳,圍觀大眾就有種“聖母啊你發甚麼神經”這類感受。
“鬆鬆甚麼的真的不感覺肉麻?”副統領道。
曼殊重新到尾一講,副統領拿拳頭搓了搓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