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6章 六、作死[第2頁/共3頁]
看來隻能放大招了。因而我彎起手指把血滴往濃霧裡邊彈,血滴在空中劃出一條拋物線,飛進了濃霧中。
石頭穿過了濃霧,然後落到了山穀裡。
我從地上撿起一塊石頭就往濃霧裡丟。
拿起強光手電往山穀裡照,透過薄霧,我看到山穀的另一頭還在間隔我大抵一千米遠的處所。
人類為甚麼自古以來就會天然的對超天然的靈異之事感到順從和驚駭?
血和靈異之間的乾係就比較龐大了。問個最簡樸的題目,誰能說清楚血到底是招邪的還是辟邪的東西?
華侈神采,真冇勁。
我衝著濃霧晃了晃指尖上頂著血珠的左手食指。
怪了,如果那幫熊孩子是偶然中做了甚麼成果激發了不測狀況的話,按理來講也就應當是這幾樣了纔對。
也不曉得是因為手機攝像頭的畫素不敷還是因為甚麼,我肉眼能夠清清楚楚的看到阿誰頭偏了一下彷彿是看了過來,但是手機螢幕上拍到的始終是一團恍惚不清的霧氣。
從這個間隔看向濃霧,濃霧裡那些扭曲的形狀看起來就恍惚了很多,就像是超清藍光被緊縮成了AV畫質,不過隻要稍一辨認,仍然還是能看清楚濃霧中那些較著異於平常的氣象。
我乾嗎非要去管一群智商掉線的熊孩子。
拍攝形式冇反應,那我嚐嚐攝像。
再舉個最簡樸的例子,如果一小我往本身家裡潑了幾大桶血,那麼誰能直接鑒定他這麼做是在招邪還是在辟邪?
如果真相真的像我猜測的那樣的話,那麼那群熊孩子完整就是不作死就不會死的典範。
食品冇有,石頭就有。
哢嚓。
遵循剛纔的環境,就算是麵對靈異脆弱如我這般的弱雞,再次回到濃霧裡,頂多也就是再被陰兵借道的陰氣衝撞一次。成果不過也就是兩種,要麼是很快就又規複普通,要麼就頂多是昏倒在濃霧裡,這兩種成果如何都不該該會導致失落事件的產生纔對。
這類環境就是筆仙碟仙之類的靈異遊戲常常“請神輕易送神難”的底子地點,也是很多空置多年的鬼屋在活人入住以後很快就會又開端鬨鬼的啟事。
奇特了,濃霧對比相、攝像和閃光燈都冇反應,莫非這濃霧是想要我投食?
我扭頭看了看間隔我左手邊不遠的山穀。
這個實在很好瞭解,俗話說同性相吸,這個詞用在陰陽之間也一樣合用。很多沉寂在靈異之地的死寂之物一旦通過某種情勢感到到活人氣味,就很輕易被活力吸引,從而恢重生性,然後死寂之物會本能的去吞噬生靈之氣,直到生靈之氣被吞噬殆儘,纔會規複死寂的狀況。
誠懇說,我現在很想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