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呂氏春秋 - 第30章 貴直論第三

第30章 貴直論第三[第1頁/共5頁]

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為葆,吉。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月不反;得丹之姬,淫,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王曰:“不穀免衣繈褓而齒於諸侯,願請變動而無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廢也。王不受笞,是廢先王之令也。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王曰:“敬諾。”引席,王伏。葆申束細荊五十,跪而加上於背,如此者再,謂王:“起矣!”王曰:“有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聞君子恥之,小人痛之。恥之穩定,痛之何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淵,請極刑。文王曰:“此不穀之過也,葆申何罪?”王乃變動,召葆申,殺茹黃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荊國兼國三十九。令荊國泛博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

三曰:夫以勇事人者,以死也。未死而言死,非論。以雖知之,與勿知同。凡智之貴也,貴知化也。人主之惑者則不然。化未至則不知;化已至,雖知之,與勿知一貫也。事有能夠過者,有不成以過者。而身故國亡,則胡能夠過?此賢主之所重,惑主之所輕也。所輕,國惡得不危?身惡得不困?危困之道,身故國亡,在於不先知化也。吳王夫差是也。子胥非不先知化也,諫而不聽,故吳為丘墟,禍及闔廬。

六曰:亂必有弟,大亂五,小亂三,訁刂亂三。故《詩》曰“毋過亂門”。以是遠之也。慮福未及,慮禍之,以是完之也。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背叛弛弓,示天下不消兵,以是守之也。

齊宣王好射,說人之謂己能用強弓也。其嘗所用不過三石,以示擺佈,擺佈皆試引之,中關而止。皆曰:“此不下九石,非王其孰能用是?”宣王之情,所用不過三石,而畢生自發得用九石,豈不悲哉!非直士其孰能不阿主?世之直士,其寡不堪眾,數也。故亂國之主,患存乎用三石為九石也。

能定見齊宣王。宣王曰:“寡人聞子好直,有之乎?”對曰:“意惡能直?意聞好直之士,家不處亂國,身不見汙君。身今得見王,而家宅乎齊,意惡能直?”宣王怒曰:“野士也!”將罪之。能意曰:“臣少而功德,長而行之,王胡不能與野士乎,將以彰其所好耶?”王乃舍之。能意者,使謹乎論於主之側,亦必不阿主。不阿,主之所得豈少哉?此賢主之所求,而不肖主之所惡也。

趙簡子攻衛,附郭。自將兵,及戰,且遠立,又居於犀蔽屏櫓之下。鼓之而士不起。簡子投桴而歎曰:“嗚呼!士之速弊一若此乎!”行人燭過免冑橫戈而進曰:“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艴然作色曰:“寡人之無使,而身自將是眾也,子親謂寡人之無能,有說則可,無說則死!”對曰:“昔吾先君獻公即位五年,兼國十九,用此士也。惠公即位二年,淫色暴慢,身好玉女,秦人襲我,遜去絳七十,用此士也。文公即位二年,厎之以勇,故三年而士儘勇敢;城濮之戰,五敗荊人,圍衛取曹,拔石社,定天子之位,成尊名於天下,用此士也。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乃去犀蔽屏櫓,而立於矢石之所及,一鼓而士畢乘之。簡子曰:“與吾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行人燭過可謂能諫其君矣。戰役之上,桴鼓方用,賞不加厚,罰不減輕,一言而士皆樂為其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