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新經濟政策與馬來人經濟支配地位的形成[第2頁/共5頁]
新經濟政策的兩大生長目標:一是消弭貧苦,這是一項被宣佈為不分種族的經濟社會生長行動。因為馬來西亞的貧苦題目,在很大程度上被以為是馬來人題目,以是,消弭貧苦也就以消弭馬來人的貧苦為主。二是社會重組,即讓馬來人走出農業、鄉村,全麵參與國度的經濟社會生長過程,以竄改殖民地期間種族與經濟職能相乾聯的局麵和馬來人傳統的農夫形象。新經濟政策的本色是生長馬來人的經濟,晉升馬來人的經濟職位,令他們在國度經濟餬口中獲得安排職位,以與其已有的政治安排職位相匹,併爲這一政治安排職位奠定更加堅固的根本。總之,逐步實現和穩固馬來人在國度中的全麵安排職位,這是馬來西亞族群政治史的一個本色性、根賦性的線索。以是,馬來西亞20世紀七八十年代推行的新經濟政策,正如許多闡發人士指出的那樣,表現了土著(馬來人)至上主義的精力。“新經濟政策也被當作是剛獲獨立的第三天下國度要將本錢和失業機遇本地化,同時要節製和占有天然資本和本錢的民族主義經濟。隻是,在馬來西亞,所謂的民族主義經濟純屬馬來人的,它與其他民族毫無乾係。”當然,這並不否定汗青上生長馬來人經濟的客觀合法性與公道性,而僅是就馬來人政治魁首的某種主觀企圖以及他們在族群公允題目上疏忽非馬來族群的一樣合法公道的要求而言的。
與消弭貧苦比擬,對馬來人影響更大的,還是馬來西亞在新經濟政策期間所實施的社會重組。這項任務在一開端就有非常明白的數字化目標,這就是到1990年,馬來人具有的公司股權將從2.4%進步到30%,華人從27.2%進步到40%,本國人則降落至30%。(下表列出了1970年半島馬來西亞種族,部分公司股權具有環境,可做參考)就在製定這一生長目標的過程中,當局還明白指出,上述目標將通過持續的經濟增加,而不是對現有資本停止重新分派來實現,以為隻要如許才“不會有任何族群接受喪失,或者感到在(實施)過程中被剝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