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傳國寶璽 第一部 撞客 第九章 燒屍[第1頁/共4頁]
馬真人氣的牙都倒了,“我在這你們怕個啥子屁啊!接著挖!快!”
張國忠一聽要救人了,頓時喜上眉梢,李隊長也倒是痛快,直接用村裡的大喇叭喊上了:“明天馬道長要施法救人,除了明天過生日的,有把子力量的頓時到俺家調集,帶著繩索鐵鍬!”想了想,怕人不敷,又補上一句:“來的算5個工分!不是生日還不來的扣5分!”(當時公社分派是按工分發糧食發錢,一工分七分錢,乾一天活才5個工分。)
火燒起來了!李大明家房上的村民大喊,實在不消他喊,鄉村冇甚麼修建,火光好幾裡地外都能瞥見。
此時,張國忠取出那塊破玉,搬著李大明腦袋就往他嘴裡塞。公然跟馬真人說的一樣,李大明身子骨再弱,嘴上的力量還是有的,牙關緊咬,就是不張嘴。“快把鏟子拿來!”第一次參與真正意義上的法事,張國忠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恐怕玉塞晚了壞大事。
“左邊20小我,跟我走,右邊剩下的人,跟我門徒走,都明白了嗎?”
這塊玉說大不大,說小不小,嚥下去是不成能的,但卻能進嘴。
馬真人走到坑邊,看了看棺才裡的濕屍,穿戴清朝的官服,但腦袋和脖子之間有一道印,較著是被砍頭今後又把腦袋按歸去葬的,既然砍頭,必定是罪人,但看棺材裡的陪葬品,彷彿還多少是按道台的標準葬的。但這此中到底如何回事,便不得而知了。
玉被塞進李大明的嘴後,張國忠便和四周幾個村民緊緊的按住他的下巴,製止他把玉吐出來。就這麼按了得有十來分鐘,李大明終究不動了,張國忠剛想鬆把手歇歇胳膊,俄然間李大明哇的一口黑水,連著玉一塊吐了出來,黑的東西不是血,但卻臭的離譜,滿屋子的人差點跟著一塊吐。張國忠心想這下完了,可李大明的下一個行動卻讓他吃了放心丸。“唉呀舒坦了,餓死我了,誰給我拿個餑餑吃啊?”
這天早晨,馬真人哼著小曲從內裡漫步返來,已經是第九天了,他彷彿忘了有李大明這碼子事。張國忠忍不住開口了:“徒弟,李大明的身子骨快抗不住了,我們再不救人,就乾脆不消救了?…”
所謂濕屍,就是水分含量和正凡人體一樣,乃至高於正凡人體很多的不腐屍,有的濕屍乾脆就泡在水裡或者跟剛撈上來的一樣,這類屍身水分含量合適微生物的發展前提,但卻不滋長微生物,並且不腐臭,更穩定質,頂多是腥,但絕說不上臭。。
此時的李大明家,滿盈著一種讓人非常不舒暢的味道,談不上臭,但聞多了就是噁心。而李大明就跟個冇頭蒼蠅一樣,在屋裡到處亂闖,不過讓張國忠感到奇特的就是,李大明看模樣彷彿很想從屋裡出去,在門中間撞來撞去,頭破血流,就是不走門,並且在地上亂爬,嘔吐一些黃色的黏液,這類噁心人的味道,就是由這黃色黏液收回來的。